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灯饰工程
竞争性比选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比选项目秀山县洪安镇刘家董片区人居改善项目-灯饰工程已由秀山土家族苗族****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市秀山县洪安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共计安装各类LED投光灯、线性灯、图案灯、水纹灯、龟背灯、瓦楞灯等灯具约1500余套,涵盖多种功率、色温与控制方式,实现滨河路沿线多层次、多效果的夜景照明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00万元。
2.4 比选范围:比选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以比选人发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无
2.7 其他:无
3. 竞选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竞选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竞选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竞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竞选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起,在《**市公共**交易网(秀山县)》(https://www.****.com/xiushanweb)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比选文件、图纸、清单、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竞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竞选文件的递交5.1 递交竞标文件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0日 9 时 00 分至2025年11月20日 9 时 30 分,地点秀****交易中心(地址:秀山县中和镇**路宜欣宜景苑一幢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市公共**交易网(秀山县)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比选人:****
地址:**市****武装部
联系人:石老师
电 话:023-****0711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东段62号动力国际B座7-12
联系人:谭老师
电 话:023-****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