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
供应商地址:**省**市**工业区**路15号
成交金额:85000.00元
供应商名称(二):******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7号
成交金额:85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 采购需求:****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本项目选择两家入围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承检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18.00万元 9.00万元/家
最高限价:18.00万元 9.00万元/家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4.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
5.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范围须包含食品)。
6.综合评标法得分:
6.1**** ( 90.35分)
6.1******公司 ( 81.35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安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怀****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采购人代表)、赵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12(采购人代表)、177****1816(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