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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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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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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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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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一):****

供应商地址:**省**市**工业区**路15号

成交金额:85000.00元

供应商名称(二):******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7号

成交金额:850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

采购需求:****2025年食品安全承检机构管理项目(三次),本项目选择两家入围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承检管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中的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2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采购预算:18.00万元 9.00万元/家

最高限价:18.00万元 9.00万元/家

3.采购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4.开标日期: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

5.资格能力条件

5.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检验检测范围须包含食品)。

6.综合评标法得分:

6.1**** ( 90.35分)

6.1******公司 ( 81.35分)

7.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市安民路100号

联系方式:055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怀****广场1901室

联系方式:177****1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玲(采购人代表)、赵鹏(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0552-****512(采购人代表)、177****1816(采购代理机构)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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