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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的要求,********公司现有厂区内开展****引进醋酸赖氨酸及门冬氨酸精氨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引进醋酸赖氨酸及门冬氨酸精氨酸项目
2、建设地址:**市**区文江路 46 号
3、建设性质:技改
4、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5、建设内容及规模:公司拟在现有生产厂区内对1500吨/年氨基酸工程项目进行技改。技改项目沿用1500吨/年氨基酸项目生产线现有设备并进行改造。在P3P车间新增一套高温脱水设备,新增引进门冬氨酸精氨酸品种。在P4P车间新增引进醋酸赖氨酸品种。技改完成后生产规模仍保持1500吨/年不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联系人:袁孝晔 联系方式:0771-****058 邮箱:****@evonik.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gQ7PMaN0QbfSA-2CyRY38A 提取码: 2vmu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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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