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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开区东部工业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曙光大道南侧、纬二路西侧排水渠(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 2 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县经开区东部工业防洪排涝提升工程—曙光大道南侧、纬二路西侧排水渠(重新招标)》(备案登记号:仙水招备[2025]13号),作如下修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3.3:“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信用评价等级每周三下午 17:00-18:00更新),打印件应含有“**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修改为:“企业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指:**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施工类)的提供投标截止日前最新一期信用评价等级打印件,打印件应含有“**水利透明工程”水印。”标书代写
2、原电子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是否签章未勾选,现更改为可签章,投标人盖章用电子章或线下物理章均可。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做更改。标书代写
4、补遗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之一。
特此通知,希各知照。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盖章)
监管部门:****水利局(盖章)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