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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近日,******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21〕6号),近日,******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范围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政府投**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具有审查权限的部门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
二、依法需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政府投**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具有审查权限的部门应当继续实行初步设计审查。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和特殊建设工程范围按照《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质〔2015〕67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51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政府投**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自行确定是否编制初步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