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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磋商文件做出以下修改及补充,如下:
1、磋商文件第二章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的商务部分评分,对技术负责人的评分描述作修订,原技术负责人的评分描述为:
| 技术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现修订为:
| 技术负责人 |
3 |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二、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