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线VOCs系统废气回收装置以及污水厂除臭设施脱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审批
河南-焦作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12

项目名称 PET线VOCs系统废****水厂除臭设施脱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示范区神州路88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4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崔强
联系人 石** 联系电话 155****4469
项目投资(万元) 14 环保投资(万元) 14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二厂现有的VOCs处理设施为碱洗塔 UV光氧 活性炭,根据2024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标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中规定,UV光氧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属于淘汰类处理技术,需要更换。 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相关法规****环保局要求,现需要对现有废气回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方案如下:将碱洗涤塔和UV光氧工序去除,对活性炭工艺改造,增加活性炭填充量,并保持碱洗塔的正常使用。现有设备改造与拆除 洗涤塔的拆除:切断洗涤塔进、出口管道连接,拆除塔体及附属喷淋系统;拆除塔体基础结构,将洗涤****处理厂使用。 管道改造: 原洗涤塔入口管道直接对接至活性炭吸附罐进气口(法兰连接,密封处理);吸附罐出口管道连接至原有排气筒,选用5立方米活性炭吸附罐(单罐或并联组合),确保吸附效率不低于90%,处理完后的非甲烷总烃小于0.07mg/m3;(以碳计)。 洗涤塔移位:****处理厂用于去除废气中颗粒物及水溶性污染物。安装位置:火炬排放口处,从厌氧至火炬水封罐后的沼气管道,施工要求:项目设备管道安装期间不允许焊接动火,必须进行螺栓连接,洗涤塔移位后的安装联机调试(含塔体基础预制和结构安装)。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VOCs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33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二氧化硫采取湿式脱硫和火炬燃烧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固废 环保措施:
湿式脱硫产生的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
承诺:**** 崔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2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