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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1-12
| 项目名称 | PET线VOCs系统废****水厂除臭设施脱硫装置升级改造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示范区神州路888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4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崔强 |
| 联系人 | 石** | 联系电话 | 155****446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4 | 环保投资(万元) | 14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二厂现有的VOCs处理设施为碱洗塔 UV光氧 活性炭,根据2024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标准《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中规定,UV光氧技术及其组合工艺属于淘汰类处理技术,需要更换。 结合工厂实际情况、相关法规****环保局要求,现需要对现有废气回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方案如下:将碱洗涤塔和UV光氧工序去除,对活性炭工艺改造,增加活性炭填充量,并保持碱洗塔的正常使用。现有设备改造与拆除 洗涤塔的拆除:切断洗涤塔进、出口管道连接,拆除塔体及附属喷淋系统;拆除塔体基础结构,将洗涤****处理厂使用。 管道改造: 原洗涤塔入口管道直接对接至活性炭吸附罐进气口(法兰连接,密封处理);吸附罐出口管道连接至原有排气筒,选用5立方米活性炭吸附罐(单罐或并联组合),确保吸附效率不低于90%,处理完后的非甲烷总烃小于0.07mg/m3;(以碳计)。 洗涤塔移位:****处理厂用于去除废气中颗粒物及水溶性污染物。安装位置:火炬排放口处,从厌氧至火炬水封罐后的沼气管道,施工要求:项目设备管道安装期间不允许焊接动火,必须进行螺栓连接,洗涤塔移位后的安装联机调试(含塔体基础预制和结构安装)。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VOCs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33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二氧化硫采取湿式脱硫和火炬燃烧措施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湿式脱硫产生的废碱液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厂家回收处理 | ||
| 承诺:**** 崔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崔强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1000000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