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景德****公司等4户
所在地:**省**市
债权总额:146,566,019.68元
一、债权基本情况
****拟对景德****公司等4户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5年10月20日,债权总额146,566,019.68元。其中债权本金63,029,993.99元,利息(含罚息、复利)55,564,688.19元,加倍迟延履行金27,971,337.50元,另有诉讼等费用。(以上相关利息、费用等计算以最终合同、法****银行相关规定为准)。
| 序号 |
债务企业名称 |
债权本金(元) |
利息(元) |
担保方式 |
保证人 |
| 1 |
景德****公司 |
28,899,993.99 |
22,588,777.87 |
抵押+保证 |
景德****公司、刘强、章利君、彭友诚、王慧 |
| 2 |
景****公司 |
8,480,000.00 |
11,782,655.02 |
抵押+保证 |
王维、刘强、章利君、景德****公司 |
| 3 |
**市红****公司 |
8,400,000.00 |
5,504,289.77 |
抵押+保证 |
邓明、王秀萍、江金珍、邓献录、刘强、章利君 |
| 4 |
景德****公司 |
17,250,000.00 |
15,688,965.53 |
抵押+保证 |
刘慧燕、余叨真、何慧芳、刘强、章利君、景德****公司 |
| 合计 |
63,029,993.99 |
55,564,688.19 |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1.景德****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30日,住所地为******广场****广场东一区5号楼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738960,法定代表人彭友诚,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彭友诚认缴出资10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陶瓷机械、五金、建筑材料销售;陶瓷加工(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景****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住所地为**省**市**区通站路恒业类摩尔街16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049332B,法定代表人王维,公司注册资本230万元,王维认缴出资23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陶瓷制造(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市红****公司成立于2006年6月5日,住所地为**省**市******装卸队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45XA,法定代表人邓明,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其中邓明认缴出资300万元,江金珍认缴出资20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化肥、农膜、农用机械、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陶瓷、建材、百货、农副产品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注销。
4.景德****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29日,住所地为**省**市**区斗富弄131号(景富家园临街112-113号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61605D,法定代表人刘慧燕,公司注册资本105万元人民币,其中刘慧燕实缴出资91万元, 余叨真实缴出资14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陶瓷加工(不含使用梭式窑)、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景德****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广场****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彭友诚,男,汉族,1972年1月14日生,住址:**省**市**区新厂西路省陶研所2栋403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王慧,女,汉族,1973年12月23日生,住址:**省**市**区新厂西路省陶研所2栋403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二)景****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广场****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王维,男,汉族,1981年3月31日生,住址:**省**市**区瓷都大道1298号高压紧固件厂宿舍3栋2单元304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三)**市红****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广场****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邓明,男,汉族,1971年8月6日生,住址:**省**市**区**路大江**二期七号楼4单元6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王秀萍,女,汉族,1980年8月24日生,住址:**省**市**区**路大江**二期七号楼4单元6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6.江金珍,女,汉族,1947年3月7日生,住址:**省**市**区金鱼山6栋2单元5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7.邓献录,男,汉族,1947年11月16日生,住址:**省**市**区金鱼山6栋2单元502室,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四)景德****公司保证人/抵押人
1.景德****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8日,住所地为******广场****广场东一区5号楼二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18898B,法定代表人戴龙,注册资本为800万元,其中刘强认缴出资790万元、实缴出资790万元,戴龙认缴出资10万元、实缴出资10万元。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水电安装;建材销售。企业登记状态为存续,实际已停止经营。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2.刘强,男,汉族,1971年10月22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3.章利君,女,汉族,1972年3月7日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8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4.刘慧燕,女,汉族,1966年2月21日出生,住址:**省**市**区水府弄14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5.余叨真,男,汉族,1962年9月27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17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6.何慧芳,女,汉族,1961年11月2日出生,住址:**省**市**区葡萄架17号。具备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
四、抵押物情况
(一)景德****公司抵押物
| 抵押人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 景德****公司 |
****广场****广场东一区0栋5号店 |
商业 |
56.04 |
| ****广场****广场东一区0栋8号店 |
56.04 |
||
| ****广场****广场东一区5栋一层店面 |
2702.6 |
||
| ****广场****广场东一区5栋202号写字楼 |
1282.16 |
||
| ****广场****广场东一区5栋203号写字楼 |
954.73 |
(二)景****公司抵押物
| 抵押人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 景德****公司 |
****广场****广场东一区1栋4层 |
商业 |
2314.59 |
(三)**市红****公司抵押物
| 抵押人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 景德****公司 |
****广场****广场东一区1****商铺 |
商业 |
1969.67 |
| 刘强 |
****广场****广场东一区1栋6层1-2号商铺 |
商业 |
1608.6 |
(四)景德****公司抵押物
| 抵押人 |
位置 |
用途 |
面积(㎡) |
| 景德****公司 |
****广场****广场东一区1栋F区 |
商业 |
1321.75 |
五、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上述抵****广场****广场商圈,目前大部分对外出租,****酒店、餐饮、娱乐等,商业氛围浓厚,租金收入可观。
六、交易对象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含****原员工、现员工)、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及其直系亲属等关联人、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参与不****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标的债权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并进一步保证不向前述主体或其投资、控制的实体转让标的债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不属于标的债权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企****公司;不属于《****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金规【2024】17号)第三十四条中规定的有关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七、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等。
八、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2025年11月12日发布,公告有效期为7个工作日。
九、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至此,投资者不能以该资产存在瑕疵、重大误解等理由向我司提出任何异议等。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舒先生、高女士
联系电话: 0791-****6839、0791-****6932
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91-****6739
邮政编码: 330006
联系地址:**市**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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