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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控温仪、移动护理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评标方式: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7:30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标书代写
六、投标文件寄送地址:**省**市**路89号****三号楼五层医学装备科,联系电话0593-****239。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如有疑问,需于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提交至****医学装备科,口头提出质疑的问题将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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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院内采购文件-医用控温仪、移动护理车医疗设备采购项目(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