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草原局《关于**省**县庆恒乡乌坡铜矿详查阶段临时用地使用林地的报告》(昭林〔2025〕81号)“三、重点生态区域和保护动植物情况 (二)涉及保护动物(栖息地)和植物的情况。拟使用林地范围内未发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属于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未发现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名木古树分布。”故项目区域无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物种及其生境分布、无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名木古树分布。 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勘查活动造成的地面扰动和植被破坏所引起的水土流失和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根据本项目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及生态环境影响特征,拟采取如下的生态保护措施。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排放几乎伴随着整个勘察过程,主要包括本项目表土剥离、平整场地、道路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对于开挖工序等土石开挖过程以及裸露地表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主要采取湿法作业的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禁止在四级及以上风力天气情况时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并做好裸露地表遮掩工作,对裸露地表铺设抑尘网;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安排专人定时对地面洒水。对于运输车辆坚持文明装卸,不得超高超载,同时实行封闭运输,以免车辆颠簸撒漏;对于已完成探矿的点,应及时清理废土石,恢复植被,减少粉尘产生。配制钻孔泥浆时采取防风措施,泥浆材料尽可能靠近液面倾倒,减少散失。 2、堆场扬尘 环评要求临时堆放期间,临时堆场、弃土场表面进行夯实处理,设置挡墙,必要时覆盖处理,同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可有效控制尘源,进一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临时堆场、弃土场、表土场在探矿结束后及时整理,并种植当地常见植物物种,采取上述措施后,临时堆场、弃土场、表土场的扬尘影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将随着探矿结束而消失。 3、探矿废气 (1)坑探粉尘 本项目所有凿岩设备均采用湿式凿岩,装卸矿点、采掘面安装喷雾器进行喷雾洒水,降低和抑制工作时产生的粉尘;在工作面掘进时,事前洒水洗壁,防止粉尘二次飞扬。采用风机通风系统,加强坑内通风,在采掘工作面设置局扇,爆破后进行辅助通风,通风过程全面井下喷雾降尘系统进行喷雾降尘,最大限度减少粉尘排放。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坑探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爆破粉尘 项目爆破通过采用合理的炮孔网度、微差爆破以及空气间隔装药,减少粉尘产生量。为防止爆破起尘,在爆破前向爆破现场洒水,使地面保持潮湿,会有效地抑制粉尘飞扬;坑探工程爆破瞬间产生的污染物随着井下洒水及井下通风装置的运行,能够得到及时的稀释和不断扩散,其浓度能够有效的降低,由于项目地势较高且处于旷野,扩散条件较好,因此爆破粉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施工机械尾气 在探矿过程中,工程机械运行和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均有尾气排放。对燃油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提高其燃烧效率,减少尾气排放量,以减轻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尽量采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由于工程所在地地形开阔,废气扩散条件好,本项目施工期间机械及运输车辆燃油排放的少量尾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设备及机械燃油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厨房油烟 本次探矿活动设置施工营地,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由烟道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本项目勘探过程废气通过采取本项目提出的环保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钻探废水、坑道涌水以及堆场淋滤水。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收集依托施工营地已建10m3化粪池,厨房已建隔油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2、钻探废水 钻探废水在施工钻探点位配套设置2个1m3的临时沉淀池,钻探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实际情况,沉淀池可采用满足沉淀、防渗要求的收集桶/池代替。选择地势低洼处将收集容积固定,埋地处置,待一个钻孔施工结束后,跟随钻机移动到下一个探矿作业点。 3、坑道涌水 考虑未来涌水量可能较大,本环评要求设置沉淀池,采用沉淀工艺对涌水中的SS等物质进行沉淀处理后,优先回用于探矿洒水降尘,其余可用于周边草地、林地绿化,不外排。 4、堆场淋滤水 本项目针对表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场覆盖密目网、修建挡墙,并设置排水沟、沉砂池设施对淋滤废水进行收集利用,淋滤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采取上述措施后,废水各类合理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施工期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为减少本项目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环评要求: ①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 ②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对老化和性能降低的设备进行及时更换,以降低噪声,减少噪声强度; ③夜间不工作,昼间施工时应确保噪声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在夜间22∶00~6∶00应停止施工; ④减少交通噪声,运输作业全部安排在白天进行,同时夜间禁止在该道路上运输施工材料,运输车辆合理限速。 ⑤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次日6:00)和午休(12:00-14:00)进行爆破作业,加强爆破管理,每次爆破之前应提前告知周边农户,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同时,本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探矿过程中产生,由于本项目探矿所处位置周围多为自然山体,山体能够起到一定的隔声作用,因此在采取了上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居民及外环境影响不大。 五、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次勘查工作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为坑探、临时道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钻探过程中产生的泥浆、坑探过程中产生的沉淀池泥沙,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以及办公生活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为工程钻机、柴油发电机等施工机械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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