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等有关规定,现将《**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小组新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批前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根据《****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足。
《**省推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行动方案》提出: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实现县城综合承载力明显增强。推进县城高水平建设,首批15个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取得成效明显并启动第二批试点,大力实施“**村”和危旧房改造,****社区。《**市推动“百千万工程”实现三年初见成效攻坚行动方案》指出要聚集提升镇村颜值品质,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和整体风貌。提出建立“百千万工程”用地指标池,深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谋划28个整治县镇单元,开工建设100个重点项目,****社区(乡村)建成启用。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特编制《**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小组新村建设项目))》。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使用周转规模2.6884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市**县龙仙镇长潭村,根据**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周转规模地块包括农用地0.0399公顷(林地0.0295公顷,草地0.004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57公顷),建设用地2.6485公顷。根据《**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地用海,使用地块规划为农用地2.6884公顷,分别为园地2.0398公顷,林地0.6181公顷,草地0.004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0258公顷。使用后,使用地块内规划为村庄用地。
使用地块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河道管理线、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市**********局****大队办公楼)二号楼401室
联系电话:07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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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