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康乾街道(2024)0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康乾街道(2024)041号地块位于**县康乾街道,地块四至范围为:**道路,南至道路,西至道路,北至空地,用地面积79707m2,地块中心经纬度E120.046288°,N30.552854°。根据****规划局提供的《康乾街道(2024)041号地块红线图》,地块面积为79707m2,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居住用地(07)。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第二条,本地块属于敏感用地,符合第七条“(一)甲类地块,是指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地块历史卫星影像、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了解,调查地块历史主要为民房、农田、鱼塘、河道和空地,该地块2018年以前,地块内主要为民房、农田、鱼塘和河道,地块内农田主要种植水稻,种植过程中主要使用农家肥和低毒易降解的农药;鱼塘内主要养殖四大家鱼,喂养的鱼饲料成分为主要为干草粉、蚕蛹、菜饼、大麦、草料;居民区的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2018年-2021年,地块内原有居民区被拆除,拆除过程中无外来填土,地块经平整后建筑垃圾(砖瓦)全部清运,地块内主要为空地、农田、鱼塘和河道。2021年初,地块外南侧540米天安云谷小区建设地下车库时开挖的地基土堆放于地块内东南角,堆土面积大约15000平方米。2023年,地块外东侧30米********医院(莫干山校区)建设地下车库时开挖的地基土有部分堆放至地块内,仅留地块内西北角约3000平河道未被填平。2025年地块内堆土全部平整完毕,地块内历史上原有水塘河道总面积约30000平方米,深度约为1.5米,地块内共计约有45000方外来填土。地块现状主要为空地,地块内部及周边未发生过污染事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浙政发〔2016〕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本次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居住用地(07),属于浙环发〔2024〕47号中甲类用地,因此本次调查直接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筛查评价。
为了解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识别潜在的地块环境问题及风险,保障土地的安全开发利用,****政府****办事处于2025年10月委托****(以下简称我单位)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委托后,对该地块及临近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并对业主单位、所属社区工作人员、****管理部门及地块周边居民等相关人员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相关资料,编制了《康乾街道(2024)04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本次调查共布设14个土壤采样点位(含1个土壤对照点),共计送检了土壤样品63个(含52个地块内土壤样品、4个对照点土壤样品和7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GB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要求必测的45项、pH、石油烃(C10-C40)。根据土壤检测结果,地块内所有检测因子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敏感用地筛选值。地块外对照点土壤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且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本次调查共布设6个地下水采样点位(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计送检了8个地下水样品(含5个地块内地下水样品、1个对照点水样和2个现场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35项常规指标(除两个放射性指标和微生物指标外)、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根据本次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结果,地块内检出指标中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低于《**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中**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除浊度、色度、耗氧量、铝、锰、钠、铁、氟化物共计8个指标超标外均低于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Ⅳ类限值。浊度、色度、耗氧量、铝、钠、铁共计6个指标为非毒理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开发利用,超标指标不会对本地块及周边人群造成实质危害,无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锰和氟化物为毒理学指标,经风险评估后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可接受,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地块外对照点地下水样品中,所检出物质的种类与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物质种类基本一致,除浊度和铝外浓度均未超过相关评价标准。
综上所述,康乾街道(2024)041号地块满足第一类用地建设要求,后续无需针对土壤和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地块可直接用于城镇住宅用地(0701)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