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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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检务大厅改造方案比价公告
时间:2025-11-12
本院检务大厅需进行相应改造,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价,具体如下:
一、工作区域
1、12309****中心实体大厅的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案件管理四类工作区域显示牌需更换。
2、12309****中心实体大厅与办公桌高度相当,存在安全隐患,且工作电脑显示内容存在泄密隐患。需在接待台上安装玻璃隔断。
与接待台平行放置,定制50厘米宽的长桌,配套相应抽屉。
配套区为了满足对来访人进行安检的要求,将大门南边固定玻璃隔断改为玻璃推拉门。
大厅前后玻璃门张贴的“**检察”标识模糊不清晰,需更换。二、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要求
玻璃隔断5960*1720mm:型钢龙骨,外包304不锈钢、双层钢化夹胶玻璃8+1.52PVB+8;
拆除原玻璃,新做12mm钢化玻璃门940*2500mm;
定制柜体,长度5960mm,高度800mm;
玻璃隔断标识牌400*100mm,4块;
垃圾外运。三、投标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4、****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5、产品应完全响应参数,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备调试要求和质保要求。6、服务态度良好,技术水平满足要求。四、截止时间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4 日17:00,我院将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公布采购结果。五、联系方式项目单位:****地址:**市**区大**镇稼先大道联系人:邵**联系电话:0556-****932 ****检察院2025年11月12日 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