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综合物流园道路工程一海洋泾路工程监理(重发公告)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市城市综合物流园道路工程一海洋泾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具体 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市城市综合物流园道路工程一海洋泾路工程监理(重发公告)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海虞镇周行
2.2 工程规模:道路全长约353.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造价约 2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10日(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 通知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34.62万元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其它: /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 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2)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 已超过 5 年的。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1)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只。
3.8 其它要求: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1 获取时间:2025年11 月12 日 8:30 至 2025 年11月18日 16:00(**时间) 。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分中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标书代写2025年12月2日 13:30(**时间)。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 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标书代写
6.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
8.1 企业可以使用 CA 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 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 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标书代写
8.2 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等信息均以“**市公共**交易平台”中登记 的信息为准。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8.3 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 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 作的通知》。
8.4 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 CA 锁,咨询电话 CA:0512-****2187。
9.1****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 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9.2 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3 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 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9.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6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交易中心保 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9.5 本工程中标人需办理直接发包手续,并配合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
地 址:**市海虞镇
联 系 人:王逸彬
电 话:0512-****089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常福街道联丰路 56 号
联 系 人:陶菊丹
电 话:0512-****3376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 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
12.1 请各投标单位注****交易中心****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市公 共**交易平台 CA 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12.2 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电子标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