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委托****,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2025年11月20日10时至11月20日11时开始自由报价,2025年11月20日11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 标的情况:
| 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招租底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 |
产权情况 |
目前状态 |
招租公告期 |
| 1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3、4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22 |
1.4 |
0.35 |
2年 |
有 |
空置 |
5个工作日 |
| 2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5、6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22 |
1.4 |
0.35 |
2年 |
有 |
空置 |
5个工作日 |
| 3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7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9 |
0.58 |
0.15 |
2年 |
有 |
空置 |
5个工作日 |
| 4 |
**路203号西站公交始发站8号营业房 |
非居住 |
11 |
0.7 |
0.18 |
2年 |
有 |
空置 |
5个工作日 |
| 5 |
飞霞南路朝霞大楼一层 102 号(759号) |
非居住 |
81.21 |
7.31 |
1.83 |
2年 |
有 |
空置 |
5个工作日 |
二、 承租人条件:
1、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2、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3、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4、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账号:756********0008655,开户行:****营业部)。标书代写
2、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5%,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3、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不递增,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天付清,一次性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1、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标书代写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3、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4、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2个周期,即第一个周2025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17时止,第二个周期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17时止。**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下午5时止
咨询地点:**市鹿**黎明西路**大厦1609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0577-****3877
****中心纪检监督电话:0577-****2266
****
****
****公司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