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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作出受理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2日(10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意见。
电话(传真):0917-****710
通讯地址:**省宝****车站路109号
邮编:721700
附件:****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环境局**分局
2025年11月12日
附件
****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报告类别 |
| 1 | 年产25万吨废渣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红花铺镇草凉驿村龙王沟 | **** | **至****公司 | 2025.****.12 | 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