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吨/年高端油品添加剂项目工程调试起止日期补充公开
****于2024年3月委托****编制《6000吨/年高端油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10月30****环境局《关于****6000吨/年高端油品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审[2024]73号)。
我公司6000吨/年高端油品添加剂项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建设完成,配套环保设施已于2025年6月20日竣工,于2025年8月8日开始调试,因此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为2025年8月8至2025年11月8日。由于工艺参数在此期间未调整到最佳状态,导致未完成验收。本次进行补充公开,环保设施调试如日期延至2026年6月19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现将本项目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地点:**省**市****新区化工产业园,津二路以西、利十一路以北,****厂区内。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7869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1套一氧化碳生产装置、1座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MMT)生产车间、1座灌装间等,同时配套建设其他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等,最终形成年产6000吨甲基环戊二烯三羰基锰(以96型纯品计)的生产规模。其中,部分以96型产品外售,部分以62型产品(62型产品指MMT的纯度≥62%的产品)外售。项目实际总投资30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元,占总投资的1.63%。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水:本项目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项目CO水洗废水经多级循环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流至一氧化碳水洗水池循环使用,并定期抽取部分上清液用于配制碱洗碱液,不外排;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的化验室废水和初期雨水,经厂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格栅+调节+缺氧+好氧+二沉池+消毒”工艺处理后,与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脱盐水制备浓水共同排至厂区污水收集池,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严格落实“一企一管”管理要求。
废气:项目供热依托原有项目导热油炉。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配备低氮燃烧器,燃烧烟气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烟气林格曼黑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一氧化碳发生器焦炭投料废气和清渣废气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生产车间粗蒸釜投料废气、粗蒸釜蒸馏废气、精蒸釜投料废气、精蒸釜蒸馏废气经各自“-10℃冷凝”系统回流预处理后,与甲基环戊二烯二聚体计量罐废气、四氢呋喃计量罐废气、环钠釜投料废气、环钠釜反应泄压废气、环锰釜投料废气、环锰釜反应废气、合成釜投料废气、合成釜反应泄压废气、四氢呋喃回收罐废气、粗产品接收罐废气、粗产品储罐废气、前馏分接收罐废气中间馏分接收罐废气、前期产品接收罐废气、精产品接收罐废气等汇至“-10℃℃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简排放。废气中 VOCs 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四氢呋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氨氧化物达到《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
MMT 产品灌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储罐区废气汇至“-10℃℃冷凝+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通过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 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四氢呋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
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气引至“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通过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 VOCs 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其他行业”II时段标准要求,四氢呋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标准要求。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选用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密闭泵、阀门和计量设备,严格控制机泵、阀门、法兰等设备动、静密封处泄漏,定期实施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所有储罐、机泵、管道、阀门、鹤管、装车臂快速接头等连接部位,运转部位**密封点部位都应连接牢固,做到严密、不渗不漏、不跑气。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全密闭,各处理单元产生的废气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项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VOCs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准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氨、化氢、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要求。
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水洗沉淀池沉渣、炉渣、废布袋、废氯化锰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工业固废,依法规范处置。废碱液、MMT蒸馏残渣、废片碱包装袋、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工艺生产中废手套及劳保用品、废油漆桶、废有机溶剂、隔油池污油、化验室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调试期间,你单位应对污水处理污泥进行危险废物鉴别,鉴别程序和鉴别方法按照《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定前应按照危险废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