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公司2025年度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和航材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1.1 招标项目名称:****公司2025年度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和航材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采****公司、SPV公司,统称“招标人”或“采购人”,如无特别说明,下同)计划在2025年采购后的一年内开展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和航材(本采购招标文件项下所有关于“航材”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航空航材、EVTOL、各类设备或航空特种车辆等除飞机、发动机、模拟机之外的其他标的物在内,如无特别说明,下同)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法律服务采购。为保证前述项目顺利开展,拟聘请律师对项目的整个交易流程提供相关法律服务。本次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为合计350万元人民币(已含税,且针对每个承租人的每个具体项目或每一个单独的交易结构需含一次律所所在地以外的出差谈判(不超过3天,如需)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出差费用,并包含相关长途电话费、打印费、邮寄费等实际开支)。超过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1.5.1 本次法律服务采购需供应商(或称“投标人”,下同)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如下:
(1)协助审查和确定交易结构,对交易对手及相关方、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和航材以及权属、抵押(如有)、国际利益登记、底层或历史文件等相关情况进行尽职调查;(中文或英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起草、****交易所需的各类文件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POA)、意向书、各类购买/出售/租赁协议****制造厂商、****公司、航司或其他方的购买/出售/租赁协议)、进场交易涉及的相关项目协议、融资租赁协议、经营租赁协议、转租赁协议、续租协议、售后回租协议、代位协议、PAA、PAA consent、Refund Letter、netting letter、BFE Indemnity Letter、机身质保相关协议、发动机质保相关协议、保险权益转让协议等,以及采购人根据交易结构的实际需要而需与相关方就项目签署的有关协议、合同、文件、附件等;(中文或英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3)根据采购人项目交易结构设计的实际需要,起草或审核其他需要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中文或英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4)根据采购人要求参加项目的谈判,并且需以熟练的英语全程协助采购人与交易对手及相关方进行合同谈判,就项目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沟通;
(5)协助准备、审核、收集付款/交付等先决条件文件,并协助进行租赁物的交付;
(6)协助准备、审查、收集付款/交付等后续文件;
(7)根据要求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若有);
(8)代为在民航局办理该架飞机的所有权登记;
(9)准备项目Bible。如果根据交易惯例由交易对手方准备纸质Bible的,则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准备电子Bible或检查交易对手方准备的电子Bible是否齐全和准确;
(10)如承租人为南航股份,还应根据需要同时代表南航股份审核有关法律文件。
1.5.2 报价模式及要求如下:
同一交易结构下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价格,价格计价单位均为万元人民币,如果注明预估的数量为0的或者只有1架(台/批)的,仍需报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价格。数量均为预估数量,仅为计算和统计价格分之用,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具体报价模式如下:
| 飞机 以下表格中,如无特别说明,价格计价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如果注明预估的数量为0的或者只有1架(台/批)的,仍需报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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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类别 |
交易结构 |
首架单价 (必填) |
后续每增一架单价(必填) |
备注 (均为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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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公司) |
融资租赁直租(不含PDP) |
按1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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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直租(含ADA) |
按0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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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直租(含PD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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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0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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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直租(不含PDP) |
按2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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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直租(含PDP) |
按1架飞机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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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2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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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续租) |
按2架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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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飞机机位购买与经营租赁直租 |
按2架飞机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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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航 |
融资租赁直租(不含PDP)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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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直租(含ADA)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1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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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直租(含PDP)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1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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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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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直租(不含PDP)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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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直租(含PDP)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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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售后回租(存量资产) |
按1个承租人,每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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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租赁(续租) |
按1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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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飞机机位购买与经营租赁直租 |
按1个承租人,2架飞机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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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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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类型 |
交易结构 |
首台单价(必填) |
每增一台单价(必填) |
备注(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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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股份 |
发动机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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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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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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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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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购买或租赁与转租赁(经营租赁)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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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航 |
发动机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2台,1个承租人,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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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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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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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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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动机购买或租赁与转租赁(经营租赁)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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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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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类型 |
交易结构 |
首台单价(必填) |
每增一台单价 (必填) |
备注(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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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内部承租人 |
模拟机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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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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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2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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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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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外部承租人 |
模拟机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0台,1个承租人,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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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2台,1个承租人,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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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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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拟机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台,但仍需报首台+每增一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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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本采购招标文件项下所有关于“航材”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航空航材、EVTOL、各类设备或航空特种车辆等除飞机、发动机、模拟机之外的其他标的物在内,如无特别说明,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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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类型 |
交易结构 |
首批/台单价 (必填) |
每增一批/台单价(必填) |
备注(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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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内部承租人 |
航材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2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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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2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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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2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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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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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外部承租人 |
航材融资租赁(直租) |
预估0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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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融资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2批/台,1个承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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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经营租赁(直租) |
预估0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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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航材经营租赁(售后回租) |
预估0批/台,但仍需报首批+每增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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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等资产包 以下表格中,如无特别说明,价格计价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如果注明预估的数量为0的或者只有1架(台/批)的,仍需报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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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人类型 |
交易结构 |
首架(台/批)单价(必填) |
每增一架(台/批)单价(必填) |
备注(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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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航股份 |
购买承租人为南航股份的跨境资产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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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承租人为南航股份的跨境资产包 |
按0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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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承租人为南航股份的境内资产包 |
按2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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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承租人为南航股份的境内资产包 |
按0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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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航 |
购买承租人为外航的跨境资产包 |
按1个承租人,2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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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承租人为外航的跨境资产包 |
按0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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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买承租人为外航的境内资产包 |
按1个承租人,2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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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承租人为外航的境内资产包 |
按1个承租人,1架(台/批)计算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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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飞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等进场交易或买卖交易 以下表格中,如无特别说明,价格计价单位均为人民币万元,如果注明预估的数量为0的或者只有1架(台/批)的,仍需报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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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对手类型 |
交易结构 |
首架(台/批)单价(必填) |
每增一架(台/批)单价(必填) |
备注(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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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交易方 |
飞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等进场交易或买卖交易 |
按1个交易对手,2架飞机计算,仍需报首架(台/批)+每增一架(台/批)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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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外交易方 |
飞机/发动机/模拟机/航材等进场交易或买卖交易 |
按1个交易对手,2架飞机计算,仍需报首架(台/批)+每增一架(台/批)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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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报价合计:小写 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请注意:应与《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总报价一致,不一致的为无效报价)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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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1、请注意,上述表格中首架(台/批)与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报价均为正常报价,涵盖竞价公告第1.5.1条所有服务内容,因每个具体项目可能有其特殊性,后续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时不得以常规惯例操作拒绝履行采购人交易结构的部分内容或要求额外增加费用,即上述交易结构下可能会存在一些非常规的特别交易安排,请各供应商妥善考虑后报价,一旦报价成交,即视为遵守招标人在上述交易结构下的各种常规或非常规安排;且报价均为含税价,且针对每个承租人的每一个交易结构需含一次律所所在地以外的出差谈判(不超过3天,如需)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出差费用,并包含相关长途电话费、打印费、邮寄费等实际开支。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固定总金额上限)采购模式。全部框架采购的预算和最高限价的报价为350万元人民币(含税)。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发生的业务需求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次采购为框架采购,备注中的数量仅为目前预估的数量,实际业务需求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委员会进行评审时,仅按预估的数量及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报价计算价格分并进行价格评审(各供应商仅按预估的数量及首架/台/批和后续每增一架/台/批的报价计算填写报价总价)。
4、入围成交供应商的合同额度分配: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与供应商签署服务合同时,分别按照第一、第二、第三名供应商以4:3:3的比例在总预算350万元人民币(含税)的额度范围内分配供应商的服务合同金额,即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届时签署的服务合同总金额为140万元人民币(含税),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供应商届时签署的服务合同总金额分别为105万元人民币(含税),最终以供应商所报单价计算供应商在具体交易项目项下的金额,总额控制在上述分配的合同金额范围内(除非招****集团采购手册的规定另行批准预算或金额调整,下同),并据此签署服务合同。
5、服务完成后,结算合同服务价款时,按届****公司、SPV公司)实际已发生的数量和承租人类别及交易结构情况进行具体结算。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1 |
****公司2025年度飞机、发动机、模拟机和航材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法律服务采购 |
**市或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
服务期限一年,如果1年内合同金额未使用完毕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合同期限自动**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时为止,如果服务期限之内已经发生或启用,但是服务期满时还未完成的服务,要在服务期限届满后继续办完相关服务;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
1.7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原则上自生效之日起1年,如果1年内合同金额未使用完毕的,则采购人有权选择合同期限自动**至合同金额使用完毕时为止,如果在合同期限之内已经发生或启用,但是合同期满时还未完成的服务,要在合同期限届满后继续办完相关服务为止;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注意:供应商****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事务所执业许可、执业资格或营业许可的证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如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加,须提供分****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律师****分所投标****事务所总部或总所的授权委托书)。****事务所总部或总所)****事务所****分所)同时进行投标的,****事务所****分所)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2.2 ****事务所****分所)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事务所总部或总所)的资质与业绩。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递交文件的投标人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购标、递标、开标解密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标书代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3.2 招标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226/96540.html
4、CA证书办理及绑定4.1 CA证书的作用: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投标必须使用CA证书。CA证书用于确保电子招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机密性。没有办理CA证书,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无法签章,无法参加网上开标等,因此下载文件时请及时办理CA证书。电子标服务
4.2 CA证书颁发机构:**省****公司。
CA办理及硬件出现的遗失补办、续期、变更等问题,请直接联系CA证书颁发机构:
客服电话:020-****4338/****301330
客服QQ号:****301330
CA公司地址、办公时间和其他联系方式等详见网页:
https://www.****.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3 CA的办理方式:
办理指南详见链接:https://www.****.net/Client/detail/id/2196.html
4.4 CA驱动下载:
CA办理获取后,请下载南航采购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CA专用驱动。
下载链接:https://www.****.net/dl/Drivers/南航招投标专用驱动.zip
4.5 CA证书的绑定:
在完成**省****公司CA证书办理及CA驱动安装后,请登录南航采购平台系统,插入CA介质,点击左侧快捷菜单“系统管理”-“绑定CA证书”,完成CA证书绑定工作。
成功后,方可使用CA证书登录、加密、解密投标文件、电子签章等。
4.6 其他注意事项
4.6.1 南航采购平台的招标项目必须使用CA证书,请有意参加招标项目供应商提前办理。
4.6.2 请在收到CA介质后,尽快完成系统绑定,避免影响后续功能。
4.6.3 请注意保存好密码和CA介质。
4.6.4 办理相关事项可参考链接: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xzzx/****0228/75205.html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09时00分,具体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布的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无论上传成功与否,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将无条件拒收。
投标文件递交异常处理: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经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发布公告及结果的媒介6.1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栏、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和(http://www.****.cn)同时发布;
6.2本项目评标结果信息(含首次及重新招标成功)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评标公示”栏发布;
6.3本项目评审结果信息(重新招标后依然招标失败)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招标采购”的“其它公告”栏发布招标失败公示;同时,该项目转为非招标采购后的评审结果信息在中国南方航空(https://csbidding.****.com)“非招标采购”的“采购结果”栏发布;
6.4 本项目信息的修改、补充,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本项目信息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南方航空发布的文本为准。
7、招标程序终止说明本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第二次公告后合格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公开招标程序终止。本项目后续开展的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属于非招标采购流程,按南航非招标采购规则执行。
8、联系方式8.1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齐心路68号
邮编:510405
联系人:****小组,联系电话020-****9824
8.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机场路272****中心801室
邮编:510405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女士,020-****5864
8.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9、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9.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招标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招标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9.2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区机场路272****中心801室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020-****5864
9.3 如投标人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5012】
9.4 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招标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标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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