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华沧-公开招标-2025-HCGK-SH1063-厨房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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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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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沧-公开招标-****-厨房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厨房耗材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厨房耗材采购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洗洁精、机用餐具催干剂、去渍剂等一批厨房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期:在合同有效期内,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完成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00至0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寄购买标书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账 号:875********07675。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颜小姐 0592-****808,谢小姐 0592-****288。

售价:人民币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2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一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公司名义参与投标。)

1.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2024年1月1****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1.3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标书代写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c.投标截止时间的****机关/****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标书代写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7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对此提供书面承诺)

1.10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发生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评****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n)查询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评标委员会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政府采购活动的,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③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④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1.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名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07675

3.****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特此更正。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门市**区环岛南路4001号

联系方式:0592-****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莲岳路221号公交大厦A栋11楼;**市**区沧虹路95****银行8楼

联系方式:0592-****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小姐

电 话:0592-****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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