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专项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概要
1、招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专项工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4、项目编号:****
5、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时00分
6、评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
7、开评标地点:**省**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1栋1单元4楼3A07号
二、评标情况
1、****委员会评议,按照最终得分从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见下表: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服务期限 |
| 1 | **** | 91.62 | ¥2,630,600.00 | 在202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服务 |
| 2 | ******公司 | 52.00 | ¥1,425,500.00 | 本项目需在202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服务 |
| 3 | **风****公司 | 19.07 | ¥3,337,500.00 | 在2028年11月30日前完成****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专项工作服务 |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 | / | / |
| 2 | ******公司 | / | / |
| 3 | **风****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3 | **风****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三、公示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5日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在公示期内,如投标人有任何异议,请致电:131****8059或者发邮件至daisiyi@cmc.****.cn。
递交的异议函及其他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二)具体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是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与投标人投标名称完全一致的公章);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市**区金泽****中心C座/**省**市高新区天府二街99号天府金融大厦A座4楼3A07号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人:代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131****8059、193****8415
邮箱:daisiyi@cm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