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市场化用电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0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
“4.5 市场风控条款(二选一:√ 超额电费共担¨ 单方解约)
为防范市场风险,当结算月份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过 30% 或低于 20% 时,双方按以下方式执行:
方式一:超额电费共担条款: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 30% 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低于 20% 部分的费用由甲方返还给乙方。
方式二:单方解约条款:当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过 30%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于每月 20 日前行使解除权;当甲方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低于 20% 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于每月 15 日前行使解除权。上述解****交易中心发布当月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均价次日起 60 日内;合同解除的生效日期为甲方或乙方行使解除权的次月 1 日开始,生效日前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生效日后的有关损失和后果由双方各自承担。”
更正为:
“4.5 市场风控条款:
当结算月份甲方的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超过15%时,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甲方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批发均价的115%计算,且甲方可以选择单方解除合同;当结算月份甲方的平段电量结算价较结算月批发均价低于20%时,低于部分由乙方享有,甲方平段单价按照结算月批发均价的80%计算。”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详见本次更正公告附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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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地 址:**市为民路101号
联系方式:0668-****306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020-****2166-862/861/834/865 ****@163.com
项目联系人:常逸明、黄金韵、杨立敏、陈昊俊、郑名洪、黄茜怡、罗坚
电 话:020-****2166-862/861/834/865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