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区路院区制剂室原辅料及药品包装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入围结果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工区路院区制剂室原辅料及药品包装材料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框架协议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3日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2日
2、开、评标地点:**市新七大道中乐百花大厦****会议室
五、采购方式:框架协议采购
六、入围情况:
一包入围单位: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一包 | **** | **省**市东**区**大道608号1号厂房/单元1-5层(1)号第一层A-108-1至A-108-11 | 61148.70元 |
| 国药控股鑫烨****公司 | **省**市**区四**路333号四新中央生活区3栋24层(1)(2)、26层(1)(2)商号 | 89012.00元 |
二包入围单位:
| 包号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 二包 | **仁瑞****公司 | **杜生镇袁才村 | 6.67元 |
| **安泰塑料****公司 | **县孙氏镇文大公路西侧 | 6.81元 |
七、评审专家名单:李宏图(组长)、桂莹玉、陈军、陈传运、祝学华。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入围供应商支付,入围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限:
公示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
公示期限: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内容须含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质疑事项、诉求及必要的事实依据等),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工区路411号(工区路院区)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6-****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大厦26楼
联 系 人:楚女士
联系电话:187****353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女士
联系方式:187****3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