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发包条件 ****(以下简称 发包人 )的清**路人行道全面提质改造工程属限额以下项目,****政府衡政发【2019】4号文《****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比选,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参选单位,择优确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清**路人行道全面提质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县西渡镇。 2.3 建设内容:清**路人行道全面提质改造工程(具体以清单为准)。 2.4 工期:40天; 2.5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第 279 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比选招标范围:全部招标(具体以清单为准)。 3、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本次发包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详见比选文件。 5、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时间,下同),下午 14:30时至 16:30 时,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原件至****(**市**区雅士林欣城G16栋1单元902室)获取公开发包比选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详见公开发包比选文件。标书代写 6.2请各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授权代表携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招标网(https://www.****.cn/)发布。 8、联系方式 发包人:**** 地 址:**县西渡镇蒸阳大道169号 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157****25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雅士林欣城G16栋1单元9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4-****803、139****4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