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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审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修复〔2023〕321号)有关要求,****委****监测院组织专家,对《****公司**市小秧田 坝塘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司**乡坝卡河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以上2个方案及专家组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871-****7315 ****7173
附件:1. ****公司**市小秧田 坝塘磷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公司**乡坝卡河铜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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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