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名称:****屠宰场搬迁项目(重新报批)
2. 选址选线:**市****处理厂附近
3. 建设性质:迁建
4. 建设内容期规模:
****屠宰场位于**区小董镇人民南路114号,占地面积约1500m2,屠宰量约为4万头生猪/年。屠宰间恶臭及集水池恶臭采用喷洒除臭剂的方式治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设置70m2集水池收集,由车辆抽走外运至******市离畜****处理厂处置。病死猪及不合格产品委托**县****公司处置,屠宰废物、集水池污泥、****肥料厂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搬迁后现有工程停产拆除,无环境污染问题遗留。
项目规划总用地10000m(15亩),一期建筑面积4622.96m2,建设内容包括畜禽屠宰车间、锅炉房、污水处理系统‘配套建设有配电房、检疫楼、门卫室、道路停车场、绿化等附属设施 。形成规模为年屠宰量为35万头生猪屠宰厂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 建设单位名称:****
2. 联系方式:谢裕光 180****0020 ****@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市****公司
联系方式:庞工 177****8960
四、公众意见表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