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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位于****工业园北侧,经营范围包括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等,企业投资****处理厂工程项目(****)(环评批复文号:盐环水审[2024]1号)。项目主体工程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装置、臭氧催化氧化塔、综合生化池及MBR膜设备间、消毒池、排放水池及其配套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已于2024年12月竣工,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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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