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8月6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6日--8月8日(3个工作日)。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石料 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5〕8 号 | 2025-8-6 |
| 2 | 关于**市顺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 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建审〔2025〕9 号 | 2025-8-6 |
二、审批决定全文:
关于******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5〕8 号
******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公司石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朝鲜族满族乡斗沟子屯北侧,占地面积3316㎡,总建筑面积为1155㎡。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本项目租赁**市凯丰新型****公司原有厂房及土地进行生产建设,厂区四周为空地,建设内容主要为**1座破碎车间、建设1条石料破碎生产线(包含:鄂式破碎机、8条传输带、3台振动筛、1台锤式破碎机,破碎车间外设置原材料堆场和成品堆场。预计年加工**岩尾料26.3万m3。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无生产废水产生。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房屋改造时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尾气。厂内道路、地面每天洒水,进入施工场地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施工期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随着施工期结束影响消失。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产品传送、产品落地、产品拉运工序产生的粉尘。生产过程中鄂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均加装湿式喷雾器进行破碎降尘,车间门窗关闭、传送带封闭并设置全封闭分选仓进行抑尘,厂房内和厂区堆场定期洒水降尘,成品运输覆盖苫布或防尘网由汽车拉运出厂。采取以上措施后,粉尘产生量极少,产生的颗粒物满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拉运噪声,施工期避免夜间进行设备拉运,车辆进出路线尽量远离村民区,施工场所车辆通过村民点时应减速、禁鸣;大型设备运输、吊装、安装在工作日进行,夜间禁止施工。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破碎机、传送带等设备噪声。选用降噪设备,在设备和地面之间加装隔振紧固件,设备置于厂房中,使用符合隔声要求的隔声门、窗并紧闭;运输车辆拉运出厂不经过村屯,运输工程中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夜间不生产。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噪声排放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至建筑垃圾指定倾倒地点,****处理场集中处理;生活垃****处理场进行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机械设备均由厂家上门更换、检修、维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由厂家带走处理,不在厂内贮存,无危险废物产生。
(五)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六)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自然**、林草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关于**市顺和报废****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环建审〔2025〕9 号
**市顺和报废****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由******公司编制的《**市顺和报废****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性质为**,建设地****经济开发区,总占地面积为70265㎡,总建筑面积为49318㎡。项目总投资3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0万元。本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只设拆解过程,不设置破碎过程,无零件清洗及精细拆解、翻新等步骤,**危险废物贮存库、动力蓄电池贮存间、初期雨水收集池等。项目建成后年拆解报废车辆30000辆,拆解汽车种类包括小型私家车、新能源汽车、农机具、摩托车、货车等,不涉及特种汽车(油罐车、消防车、危险品运输车等)等车辆的拆解。
本项目利用租赁的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主要为环保设施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噪音,随着施工期的结束,产生的噪音对环境的影响逐渐减少至消失,故不对施工期展开具体分析。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运营期无拆解车间地面冲洗废水产生,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待拆车辆存放区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待拆车辆贮存场地初期雨水经待拆车辆存放区四周排水沟汇入厂区初期雨水收集池,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处理厂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拆解车间切割工序粉尘、拆解车间拆解预处理工序废气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小型汽车拆解车间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大型汽车拆解车间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拆解车间拆解预处理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非甲烷总烃二级标准。拆解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为全封闭式,拆解前采用小型吸尘器对座椅等含灰尘较多部位进行简单除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通过建筑物封闭隔声和房屋内壁铺设吸声材料吸声降噪;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并且要求操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防止因设备故障或者操作不当带来的额外噪声;根据厂区整体布置对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集中控制。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安全气囊、废电子电器部件、不可利用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切割工位净化处理过程中,布袋除尘器会收集一定量的粉尘,集中收集,外售综合利用;产生的废安全气囊经引爆装置引爆,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电子电器部件,不再进一步拆解,不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废弃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企业进行处置;不可利用废物主要为废棉、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等,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废动力蓄电池主要为含锂废蓄电池、含镍废蓄电池(废氢镍蓄电池),为一般型废蓄电池,仅进行拆除,不进行拆解,外售给电动汽车厂家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除尘器更换的废布袋不在厂区内存放,集中收集,由除尘器生产厂家回收处置。运营期危险废物包括废铅蓄电池、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电路板、沾有油污的手套、抹布、废墩布及废制冷剂,以上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专用容器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五)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危险废物贮存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采取抗渗钢纤维混凝土或**度聚乙烯膜(HDPE)进行防渗,防渗技术达到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地面防渗、裙角防渗,防渗层为粘土层或**度聚乙烯等材料并设置20cm高围堰。一般防渗区包括拆解车间、待拆车辆贮存场地、成品库房、化粪池和一般固废存放区。采用防渗混凝土或HDPE膜进行防渗,防渗技术满足相关要求。厂区道路为简单防渗区,一般地面水泥硬化。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贮存库内废蓄电池、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防冻液贮存区设置围堰;待拆车辆贮存场地建设1座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危险废物贮存库内设5m3事故池,防渗事故池内收集的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在装运易燃、可燃液体或气体时,宜装阻火器以防雷电危害。危险废物贮存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内部转运以及转移出厂的环境管理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环境管理应按《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执行,按危险废物不同类别、性质、危险程度、灭火方法等分区分类贮存,并附上明品的危废标签和危废种类标志,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存;所有涉及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必须经过专门的防渗漏、密封处理,严控涉及危险物质的各个回收、贮存、运输过程的安全。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按照规定编制****生态环境局备案。
(七)落实环评报告中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八)严禁企业出现上访事件。企业如果出现环境污染上访事件,企业应立即停止生产,待整改完成经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生产。
三、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企业自主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政府进行规划或土地调整等情况时,****政府有关要求执行。
五、审批意见中其他未做明确规定的事项内容,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此批复为环保专项意见,项目建设还应符合安监、自然**、林草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间要服从**市**生态****执法队对其进行的日常监管。
三、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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