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钢本部钢渣处理EPC总承包
(招标编号:****)
补充通知2
各投标人:
三钢本部钢渣处理EPC总承包(招标编号:****)项目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澄清及对潜在投标人的答疑回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的答疑回复
1、招标文件合同条款4.23.2“在发包人内部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入围;土建工程除使用承包人自有队伍外,应优先选用在发包人处承接过项目的优质施工单位。” ****公司提供目前有****公司有不良好记录,****公司在选择中标后施工分包人名单。
回复:中标后提供。
2、招标文件通用条款1.1.5中(2)项,质保金并不是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的保证金,应是缺陷责任期内的保证金,招标合同中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保修期三个概念未定义清楚,请明确。
回复:通用条款1.1.5中(2)项应为:质保金指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的保证金。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保修期概念定义按法律法规。
3、招标文件合同10.1款中工程质量保证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边说的是保修期,也就是说保修期没有起始时间。另: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是1年,最长不超过2年)及保修期(国家有具体的规定),设备供货合同约定的是质量保证期,一般是1年;专用条款4.1.7第(2)项“.……并在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承担缺陷保证责任和保修义务”,请明确条款中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回复: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缺陷责任期的期限为工程竣工满一年。
4、招标文件P48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及验收/完工证明材料,我公司做的设计项目没有验收/完工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不提供,EPC项目没问题。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未完整提供材料的业绩无效。
5、招标文件P51页(六)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表及人员证书表是否只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称即可,不在附简历表
回复:项目负责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简要情况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无需附简历表。
6、本次投标是否只提供投标代表社保证明即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其他人员均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回复:投标代表按要求附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管理其他人员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7、招标文件中标后施工分包人选择承诺书中要求提供中标后选择本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经理提供身份号、社保号、P58页要求另附分包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经理个人身份证明资料,是否只提供分包单位负责人或施工经理身份号、社保号、注册证、安全B证就行,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回复:中标后施工分包人,除按表格信息填写,还需提供分包人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人员身份证、执业证等材料。
8、投标文件盖章时中标后施工分包人选择承诺书中提供的分包单位是否可以不加盖对方印章,只需盖投标单位印章就行标书代写
回复:只需盖投标单位印章。
本补充通知2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通知2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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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