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2020 -2025年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项目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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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墓镇2020 -2025****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拟对庄墓镇2020 -2025****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项目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发包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名称:庄墓镇2020 -2025****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清查项目

4、项目概况:

(1****社区)自建立账务以来至今的账务进行全面梳理、登记收支明细和固定资产台账、往来明细账,现场核实盘点资产和往来账,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辅导整改、完善相关制度以及后期的辅导工作。

(2)镇本级和村级资产、**方面。村(社区)资产、**发包、出租、转让等情况,对现有资产、**进行盘点清查核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处置资产、**,新增(减) 资产、**没有入账,资产、**账实不符,资产、**发包、出租、转让收入(保证金)没有收取或收取不入账等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农业资产、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非经营性资产,土地、荒地、滩涂等**性资产进行核查,重点核查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和处置过程中遵守法律规定情况,年度清查和盘点情况,台账建立和完善情况,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规范交易和保值增值情况等。

(3****社区)2025年清产核资系统的填报工作,内容分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填报,行政主管部门填报,共计35张表。具体填报内容和要求以上级要求为准。

(4)以及其他需要核查和核查调查的事项。

5、服务地点:**县庄墓镇

6、发包价:项目概算为44000元,本项目报总价。

7、中标规则:平均值竞价

中标规则:在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可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8、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4日下午15: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9、开标地点:****中心二楼2号会议室标书代写

10、付款方式:做好各类报表的数据采集、填报、汇总等工作,填报的2025年清产核资系统经上级部门数据审核通过后且完成2020年-2025****社区)资产清查工作后,经乡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100%。

11、服务期限:清产核资系统的填报工作原则上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最终以年度清查核资文件要求为准。

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三、报名条件:

1、资质要求:须为经备案成立满三年的审计机构。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审计机构备案文件。

2、业绩要求: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个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还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从业年限要求五年及以上(从业年限以证书初次执业登记日期为准),且具有以下业绩经验: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成功完成过1个村集体经济审计项目业绩。

注: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明,相关证书等,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合同中不能反映评审所需信息的,还须补充提供业主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市及其所辖县(市)****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在允许联合体的项目中也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所在地或公共**交易平台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共**交易平台,且处于有效期内;

(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3年,下同)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如发现与实际不符,评标委员会可判定其资格审查不通过,已中标(或中标候选)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或中标候选)资格,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报名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公司资质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开标后不予退还。(所有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否则无效。报价单单独装订,密封,加盖公章。)

备注:(1)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时间为发包截止时间所在月份或截止时间所在月份往前追溯3个月内的任一个月,如磋商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则提供 2023年9、10、11月中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本项目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业主单位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2)****公司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本人,否则视为无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中午11:00递交报名材料

3、报名地点:****党政办

4、联系方式:王工 联系电话:0551-****6011

项目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6013

五、发放中标通知书

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自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对其不良投标行为进行网上曝光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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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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