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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36513E | 建设单位法人:蔡子毅 |
| 郭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潍****开发区 |
| ****开发区黄海路00888号1号楼 |
| **港中港区西作业区液化品库区工程三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49-****加油站的油库;不含加气站的气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94-G594-危险品仓储 |
| 建设地点: | **省潍****开发区 **港中港区西侧液体散货作业区 |
| 经度:119.19658 纬度: 37.27079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4-17 |
| 潍滨环表审(25019)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36513E001V |
| 2020-07-1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517.88 |
| 1676 | 运营单位名称:/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700MA3ELXB69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0MA3ELXB69F | 竣工时间:2025-05-23 |
| 2025-05-2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30 |
| 2025-10-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051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仓储、中转各类液化品166.6万吨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年仓储、中转各类液化品166.6万吨能力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成品油储运:工艺说明:成品油罐组设有12个10000m3内浮顶罐,以2台罐为一组的方式分为6组,可满足不同油品储量调配的需求。卸油工艺:卸油系统由输油管线、卸油泵组成,油品进库计量采用流量计计量方式。油品由输油管线运至库区内,接好静电接地装置,油品通过油泵将油品送至油罐储存。该项目实现每台卸油泵均可向每个油罐卸油,且可独立工作的功能,由阀门控制,当扳动阀门时,在PLC系统的电脑界面上也做相应的调整。油罐设置带有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当油罐液位达到设定的高位值后,PLC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卸油泵电源。同时,卸油主管道上设置远程切断阀,且具有手动切断功能,保证油品收发及事故时能够紧急切断。装船工艺:该油库油品靠货船外运,装油方式采取底部装油,装有时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底部装油和油气输送接口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货船外运油品采用定量装车系统计量,装车系统可实现定量控制作业。油罐区储罐内油品,经发油泵升压,经流量计计量后装车外运。流量计带有累计功能,当到达设定的累计值时,PLC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发油泵电源。同时,发油主管道上设置远程切断阀,与油罐低液位联锁,且具有手动切断功能,保证油品收发及事故时能够紧急切断。 2、液硫储运工艺:液硫罐组设有2台容积7000m3的拱顶储罐,液硫储存温度130~140℃,储存压力为常压。为避免液硫凝固,储罐设置内盘管并采用蒸汽加热。液硫管道采取电伴热。液硫通过汽运进库,船运出库。在罐组泵房内设有2台能力100m3/h的装车泵,将液硫由储罐输送至装卸栈台装船。在液硫储罐罐顶布置消防蒸汽接口。当罐内液硫发生燃烧,且蒸汽供汽量足够时,可通入低压蒸汽灭火。对于储罐顶部的液位计等接口,通过通入低压氮气维持一定的微正压,可防止由于接口内部出现硫结晶而导致接口堵塞。定期对液硫储罐进行清洗。 3、液碱储运工艺:工艺说明:液碱罐组设有2台容积7000m3的拱顶储罐。50%液碱通过汽运进库,船运出库。装船依托船上设置的装船泵。在罐组泵棚内设有2台能力65m3/h的装车泵/卸车泵,将50%液碱由储罐输送至货船装卸栈台装船。 4、液化烃储运工艺:液化烃(丙烯、丙烷、LPG、混合碳四、丁烷、丁烯)罐组设置6台球罐,其中4台容积为3000m3储罐,2台容积为2000m3储罐。液化烃通过汽运进库、船运出库。液化烃球罐顶部安全阀放空接至火炬线,火炬线与二期工程液化烃球罐顶部放空火炬线相接,最终送至二期工程地面火炬燃烧排放。液化烃泵、液化烃压缩机及液化烃管道上的安全放空也接至火炬放空线,最终送至二期工程地面火炬燃烧排放。 液化烃球罐注水泵依托二期工程液化烃泵棚内的注水泵,拟建项目不新增注水泵。液化烃球罐设置切水罐,以便及时切除水分。丙烯、丙烷、丁烷、LPG、混合碳四、丁烯存储采用常温压力球罐,不设呼吸阀;球罐配有气相平衡线,保障装卸时置换出来的气体返回到球罐中,故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气态污染物,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废气均依托现有火柜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成品油储运:工艺说明:成品油罐组设有12个10000m3内浮顶罐,以2台罐为一组的方式分为6组,可满足不同油品储量调配的需求。卸油工艺:卸油系统由输油管线、卸油泵组成,油品进库计量采用流量计计量方式。油品由输油管线运至库区内,接好静电接地装置,油品通过油泵将油品送至油罐储存。该项目实现每台卸油泵均可向每个油罐卸油,且可独立工作的功能,由阀门控制,当扳动阀门时,在PLC系统的电脑界面上也做相应的调整。油罐设置带有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当油罐液位达到设定的高位值后,PLC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卸油泵电源。同时,卸油主管道上设置远程切断阀,且具有手动切断功能,保证油品收发及事故时能够紧急切断。装船工艺:该油库油品靠货船外运,装油方式采取底部装油,装有时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和回收处理,底部装油和油气输送接口采用密封式快速接头,货船外运油品采用定量装车系统计量,装车系统可实现定量控制作业。油罐区储罐内油品,经发油泵升压,经流量计计量后装车外运。流量计带有累计功能,当到达设定的累计值时,PLC控制系统自动切断发油泵电源。同时,发油主管道上设置远程切断阀,与油罐低液位联锁,且具有手动切断功能,保证油品收发及事故时能够紧急切断。 2、液硫储运工艺:实际建设内容为液硫装车工艺,未建设液硫装船工艺。液硫罐组设有2台容积7000m3的拱顶储罐,液硫储存温度130~140℃,储存压力为常压。为避免液硫凝固,储罐设置内盘管并采用蒸汽加热。液硫管道采取电伴热。液硫通过水运进库,汽运出库。在罐组泵房内设有2台能力100m3/h的装车泵,将液硫由储罐输送至装卸栈台装车。 在液硫储罐罐顶布置消防蒸汽接口。当罐内液硫发生燃烧,且蒸汽供汽量足够时,可通入低压蒸汽灭火。对于储罐顶部的液位计等接口,通过通入低压氮气维持一定的微正压,可防止由于接口内部出现硫结晶而导致接口堵塞。定期对液硫储罐进行清洗。 3、液碱储运工艺:实际建设液碱装船工艺及装车工艺。液碱罐组设有2台容积7000m3的拱顶储罐。50%液碱通过汽运进库,船运出库;船运进库,汽运出库。装/卸船依托船上设置的装船泵。在罐组泵棚内设有2台能力65m3/h的装车泵/卸车泵进行装/卸车。 4、液化烃储运工艺:实际建设液化烃装车工艺,未建设液化烃装船工艺。液化烃(丙烯、丙烷、LPG、混合碳四、丁烷、丁烯)罐组设置6台球罐,其中4台容积为3000m3储罐,2台容积为2000m3储罐。液化烃通过汽运进库、船运出库。液化烃球罐顶部安全阀放空接至火炬线,火炬线与二期工程液化烃球罐顶部放空火炬线相接,最终送至二期工程地面火炬燃烧排放。液化烃泵、液化烃压缩机及液化烃管道上的安全放空也接至火炬放空线,最终送至二期工程地面火炬燃烧排放。液化烃球罐注水泵依托二期工程液化烃泵棚内的注水泵,项目不新增注水泵。液化烃球罐设置切水罐,以便及时切除水分。丙烯、丙烷、丁烷、LPG、混合碳四、丁烯存储采用常温压力球罐,不设呼吸阀;球罐配有气相平衡线,保障装卸时置换出来的气体返回到球罐中,故正常工况下不会产生气态污染物,非正常工况及事故状态下废气均依托现有火柜高空排放。 |
| 根据实际市场需求:1、实际建设内容为液硫装车工艺,未建设液硫装船工艺。2、实际建设液碱装船工艺及装车工艺。3、实际建设液化烃装车工艺,未建设液化烃装船工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建设过程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得擅自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液碱和液硫储罐冲洗废水。液碱储罐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液硫罐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公司)进一步处理。 3、成品油装载废气经****车站台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排放;锅炉天然气燃烧过程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过氧化法脱硝处理后由25m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站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项目固废主要为储油罐底泥、污水站含油污泥、油气回收冷凝液、油渣、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一般固废管理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过程中做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采用防尘措施降低施工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尽量综合利用,不得擅自排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随意倾倒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液碱和液硫储罐冲洗废水。液碱储罐冲洗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回用,液硫罐区****园区污水处理厂(潍****公司)进一步处理。 3、1)本项目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氧化法脱硝处理后25m排气筒DA002排放; 2)成品油装船废气由码头统一收集,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装车工艺未建设,装车废气未产生。 3)成品油卸车过程产生大呼吸废气,经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回收处理。项目使用鹤管卸车,采用底部卸车方式,产生的卸车废气通过回气管路回到油罐车内,油罐车将油气带回油库进行处理,达到油气回收的目的。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系统作用是在油罐车装卸过程中,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油气向大气中排放。即是在油罐车与储油槽之输油管及油气回收管连接成一密闭之油气回收管路,油罐车通过卸油管路卸油的同时,油罐中的油气通过回气管路回到油罐车中。卸车废气采用上述措施进行处理,项目范围内不安装废气回收措施,无卸车废气的排放。 4)污水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3排放。 4、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本项目产生含油棉纱、储罐底泥、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及油渣。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一般固废管理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1、成品油装船废气由码头统一收集,采用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装车工艺未建设,装车废气未产生。成品油卸车过程产生大呼吸废气,经油罐车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后回收处理。项目使用鹤管卸车,采用底部卸车方式,产生的卸车废气通过回气管路回到油罐车内,油罐车将油气带回油库进行处理,达到油气回收的目的。油罐车的油气回收系统作用是在油罐车装卸过程中,实现全封闭气体回收,限制油气向大气中排放。即是在油罐车与储油槽之输油管及油气回收管连接成一密闭之油气回收管路,油罐车通过卸油管路卸油的同时,油罐中的油气通过回气管路回到油罐车中。卸车废气采用上述措施进行处理,项目范围内不安装废气回收措施,无卸车废气的排放。 2、液硫储运实际建设内容为液硫装车工艺,未建设液硫装船工艺,因此产生液硫装车废气G2-2,无组织排放。 3、实际建设过程中油气回收冷凝液不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367 | 0 | 0 | 0 | 0.037 | 0.037 | |
| 0 | 0.009 | 0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823 | 0 | 0 | 0 | 0 | 0.082 | 0 | / |
| 1.235 | 0 | 1.648 | 0 | 0 | 1.235 | 0 | / |
| 0 | 0.0247 | 0 | 0 | 0 | 0.025 | 0.025 | / |
| 0 | 0.0073 | 133.964 | 0 | 0 | 0.007 | 0.007 | / |
| 1 | 含硫污水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及潍****公司接收浓度要求 | **含硫污水池(地下)一座,用于收集液硫罐区地面冲洗水 | 已监测,含硫废水监测期间:pH值范围7.9~8.0(无量纲);CODcr日均最大检测值为21mg/L;BOD5日均最大检测值为4.4mg/L;氨氮日均最大检测值为0.265mg/L;总氮日均最大检测值为2.64mg/L;硫化物日均最大检测值为0.09mg/L;硫酸盐日均最大检测值为288mg/L;悬浮物日均最大检测值为9mg/L;石油类日均最大检测值为0.43mg/L,外协处理的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及潍****公司接收浓度要求。 | |
| 2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标准要求 | ****处理站 | 已监测,污水处理站排水水质可以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表1中城市绿化等用水标准要求 |
| 1 | 锅炉废气处理设施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 废气经低氮燃烧器、氧化脱硝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2排放 | 监测期间项目有组织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最大排放情况为1.8mg/m3、2.1×10-2 kg/h;SO2 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为17mg/m3、排放速率为0.21kg/h;烟气黑度<1级;锅炉废气颗粒物、SO2、NOx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 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限值要求。 |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污水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 | 已监测,污水站有组织废气排气筒(DA003):VOCs最大排放情况为9.74mg/m3、2.7×10-3kg/h;氨最大排放情况为7.16mg/m3、2.3×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情况为0.093mg/m3、2.4×10-5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情况为199(无量纲);污水站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污水站废气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
| 1 | 噪声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吸音、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已监测,监测期间项目昼间运行期间噪声最大值为53.0 dB(A),夜间运行期间噪声最大值为45.0dB(A),项目采取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和合理布置等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固废主要为储油罐底泥、污水站含油污泥、油气回收冷凝液、油渣、废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运营期一般固废管理须执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本项目固废为危险废物,主要为储罐底泥,污水站产生的污泥、油渣,废含油棉纱及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修改单的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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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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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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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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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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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33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该项目污染物排放要满足****开发区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书[WFBHZL(2025)033号]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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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