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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发改投审〔2025〕169号
关于****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委员会:
送来《******委员会关于请示批准**市合****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办公室关于调整**市2023、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批复》(春府办复〔2025〕314号)文件精神,****村委会委托****编制的**市合****加工厂建设项目(一期)(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市**镇高河村国道G234高流河桥侧边。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一层厂房,厂房外地面、道路硬底化1200平方米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四、建设资金: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9.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3.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93万元,预备费2.34万元。
五、项目建设资金为“**市2023、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
六、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实施建设,依法办理好规划、用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批准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建设局、******局、市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