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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第三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超市平台自主谈判的方式进行,服务对象地点位于**市**区,其用途主要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二、项目要求
1.对全区10****卫生院、164家村卫生室、3****医院、5****药店进行稽核检查,抽取全年5%病历进行审核,承担市局安排的市级交叉检查和各项专项稽核,选派专业人员开展一至二次业务讲座。
2.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开展稽核检查,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三、项目付款方式及资金来源
签订合同支付合同金额的30%,正式进驻开展稽核检查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剩余10%待出具稽核检查报告后支付。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选取方式
项目采取自主谈判方式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3.供应商具备参加国家和省级飞行检查、市级交叉检查经历,并且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开展稽核检查应配备医学背景专业人员4人、计算机信息专业1人、财务专业1人;
5.供应商需具备及时响应能力,签订后根据招标人安排的日期时间协助完成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供应商必须承诺对从招标活动中获得的招标人相关资料承担保密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