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2025年11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索 引 号: | ****00000/2025-11576 | 发布机构: | **** |
| 发布日期: | 2025-11-12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公司年产17万吨氨基酸蛋白饲料项目 | **市孙镇霍坡村光大环保能源东200米 | **英****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临池镇大房村,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总用地面积66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主要包括**办公楼、生产车间、仓库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全电熔窑炉、自动输料系统、烘箱、浸润剂系统、无捻络纱机、短切机、挤拉型材流水线、织布流水线、立轴磨、检测设备等主要设备119台(套),达到年产**岩纤维及制品10000吨规模。 | 该项目冷却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处理后进入造粒机组,造粒、冷却(处理后)、筛分、粉碎、包装工序废气经收集并通过布袋除尘器+水喷淋塔处理后由26m高排气筒排放。调节pH工序产生的氨气及发酵、浓缩、中间料罐产生的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通过碱洗涤塔喷淋处理后由27.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氨气排放量、臭气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该项目冷却水和洗涤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捕集颗粒物、废包装袋、废布袋、培养基固形物、不合格产品、喷淋塔沉淀底泥及职工生活垃圾。捕集颗粒物、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布袋、喷淋塔沉淀底泥外售处理,培养基固形物灭活后外售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2 | **沃****公司年加工6000吨有机肥项目 | **市长山镇后洼村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长山镇后洼村,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用地面积6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2-371626-04-03-807564),主要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安装颗粒机6台、辊筛4台、全自动打包机2台、振动筛2台、粉碎机2台等设备,建成后达到年产有机肥6000吨规模。 | 该项目投料、搅拌、造粒、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布袋、废包装袋、废润滑油、废油桶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布袋、废包装袋外售处理。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 3 | **海****公司年产10000吨有机肥项目 | **市长山镇后洼村东108米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长山镇后洼村东108米,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总用地面积4667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403-371626-04-03-420268),主要包括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颗粒机、传送带、搅拌机、辊筛、全自动打包机、振动筛等主要设备28台(套),建成后达到年产有机肥10000吨规模。 | 该项目投料、搅拌、造粒、筛分、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制中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标准值要求。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减振、消声和隔声等噪声控制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布袋除尘器集尘、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废物,其中废包装袋外售处理,布袋除尘器集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须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