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委托现金调缴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分行委托现金调缴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分行委托现金调缴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营业部、**地区各支行提供人民币现金调缴款服务,以及与集约化自助机具托管库的现金调拨服务。
四、项目预算: 123.75万元(含税)。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小组论证得出项目实际采购内容仅能从****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圭塘上窑坡体院路65号
六、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
| 论证地点 | **省**市**区晚报大道297号********公司2楼会议室 | |
| 论证意见 | ******局内保支队出具的证明材料,****是**市目前唯一一家提供ATM自助设备全流程服务(含清机加钞维护)、系统化尾箱寄库管理及现金全流程托管服务的金融服务外包商 。同时也是******公司唯一授权可使用其押运服务的单位,****具有唯一性。经专家论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 |
| 专家成员名单 |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职务 |
| 曾莎莉 | ****中心 | 高级工程师 |
| 周群 | ****审计局 | 高级会计师 |
| 刘慧 | ****检察院 | 高级检察官 |
七、公示期限:自2025-11-12至2025-11-19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段经理
电 话:0731-****2045
地 址: **市**区湘江中路二段36****中心6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芳艳
地 址:**省**市**区晚报大道297号
电 话:137****7390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