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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和******公司巨城镇石灰岩矿采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3-****510
通讯地址:****环境局 ****管理科(**市**北胜巷2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省**市**荫营镇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园区内8条道路及路下管线工程(管线工程包括给水、污水、雨水、中水、供热、燃气、电力、电信、照明等),总长约10.9公里,污水处理站、开闭所、消防站、****园区生产管理设施。****处理站主要处理阳****园区内的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A2/O+MBR”,处理规模为1000t/d。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要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IV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或新能源设备。厂区所有运输通道出入口按要求安装门禁系统。运营期粗格栅、调节池、细格栅、沉砂池、污泥储池、脱水机房等废气全封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NH3、H2S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二级标准。加强厂区无组织管理,各臭气源采取密闭、封闭、泄漏与修复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污水处理厂NH3、H2S、臭气浓度和甲烷无组织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集水沉淀池收集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全部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通****水厂处理站,经处理后****园区企业用水和景观绿化洒水,不外排。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19)标准要求。污泥浓缩间滤液经管网返回厂内粗格栅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要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池。通过“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对废水进行收集,保证任何状态下废水全部进入收集池,不得随意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设计时考虑地形、厂房、声源方向和车间噪声等因素合理布局。施工期采取绿化、夜间禁止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设备,主要污染源采取消声、吸声、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弃土用于厂区内土地平整。运营期格栅渣、沉砂和生活垃圾全部由环卫部门处置;污泥应按规定进行属性鉴别,****发电厂焚烧处置,危险废物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处置,未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检测废液、废试剂瓶等规范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项目要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及时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完善保护措施,最大程度减缓对地下水环境的不利影响,避免产生次生影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急预案实施联动,定期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各项污染物及时得到妥善处置,不对外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七)其他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建设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
| 2 | ******公司巨城镇石灰岩矿采矿项目 | **省**市**县柏井镇、巨城镇 | ******公司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县柏井镇和巨城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矿山开采、道路施工、购置安装采矿设备、监测设施、安全设施及配套水、电等相应的公辅设施。开采规模:年开采300万吨熔剂用石灰岩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面积为1.2583平方公里,开采标高1045m-732m。项目总投资7858.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87万元。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掘过程须使用自带除尘设施的潜孔钻,爆堆周围采取喷雾措施;装卸过程中控制装卸高度,同时配备洒水车、雾炮车等移动式抑尘设施;排土场分区堆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对排土场卸料作业点加强洒水降尘,设置雾炮降尘装置,排土场表面洒水抑尘;道路采用碎石路面,及时清扫路面,保持路面清洁,定期洒水,运输车辆进行苫盖。要严格控制剥、采进度,剥采同步,避免开采面大面积裸露。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水,直接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采场外设置沉淀池,用于沉淀采场内排水沟流出的采场汇水;地表径流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沿沟谷明沟排放;排土场每级台阶坡脚外侧均设置排水明沟,排水沟与排土场周边截洪沟相接,确保地表水排水顺畅。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造成次生环境问题。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开采剥离土、废石、职工生活垃圾。剥离表土用于露天矿复垦,其他开采剥离土及废石送至排土场,排土场设置拦渣坝、挡水坝、截排水沟、排水涵洞等,废石分区、分层堆存,边坡及顶部平台进行生态恢复;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选低噪声设备,从源头上降低设备噪声源强;对产噪的移动声源加强管理,避免高噪声集中排放;运输车辆经过村庄等敏感点时,应自觉减速慢行,严禁鸣笛,使噪声影响降到最低。 (五)严格落实生态修复治理措施。按照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及时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复垦矿山压占和损毁土地。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优化采排计划,实行分区开采、分区恢复的生产方式,在开采过程中科学有序开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