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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504560M | 建设单位法人:桑田 |
| 桑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科右前旗******林场,****中心10.6km处三面环山丘间沟谷斜坡地带 |
| ****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 ******林场,****中心10.6km处三面环山丘间沟谷斜坡地带 |
| 经度:122.02475 纬度: 46.0531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29 |
| 前旗环审字〔2024〕0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1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975.62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504560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504560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5-07-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建原有一座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能力达到100m3/d,外加租用了处理能力200m3/d 渗滤液处理设施作为应急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座渗滤液处理设备,处理能力达到100m3/d,外加租用了处理能力200m3/d 渗滤液处理设施作为应急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 (1****处理站恶臭气体(DA001) ****处理站生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源强参考美国 EPA****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研究取值,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031g氨气和0.00012g硫化氢,本项目渗滤液最大处理量为15527.1m3/a,BOD5进口平均浓度约为4000mg/L,出口浓度低30mg/L,由此可计算出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NH3 0.191t/a(0.0218kg/h)和H2S0.0074t/a(0.00008kg/h),渗滤液处理设备密封性较好,外泄废气较小,约为1%,即99%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1000m3/h,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NH3 0.00191t/a、H2S0.000074t/a,排放浓度为NH3 0.218mg/m3、H2S0.0084mg/m3,其余1%呈无组织排放,NH3 0.00191t/a和H2S0.000074t/a。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备在处理渗滤液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恶臭气体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量为NH3 0.00191t/a、H2S0.000074t/a,排放浓度为NH3 0.218mg/m3、H2S0.0084mg/m3,排放速率为氨2.18*10-7,硫化氢8.45*10-9其余1%呈无组织排放,NH3 0.00191t/a和H2S0.000074t/a,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车间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它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级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 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办公楼,厂区路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运行中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 (2)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 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3)隔声墙、隔声间的设置 各噪声设备建设在封闭厂房内,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应保证车间的密闭性,以使其能很好的发挥防尘、降噪的作用。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针对本项目的产噪特点,将水泵等布置在室内,并加设门窗,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重视绿化 重视绿化工作也是噪声防治的一项积极措施。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阻滞噪声传播。本项目绿化重点是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1)反渗透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来自渗滤液处理装置)由支撑连通结构和相应的膜组成,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组件由其供货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产生量约为5t/a。 (2)生活垃圾: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产生生活垃圾按照原有项目处理方式就近排入本项目垃圾填埋区域。 (3)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本项目目前无其他危险废物或废活性炭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等效于M=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9设置防渗。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按照GB 18599要求设置防渗;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1****处理站恶臭气体(DA001) ****处理站生化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恶臭,污水处理站臭气污染源强参考美国 EPA****处理厂恶臭污染物产生情况研究取值,每处理1gBOD5可产生0.0031g氨气和0.00012g硫化氢,本项目渗滤液最大处理量为15527.1m3/a,BOD5进口平均浓度约为4000mg/L,出口浓度低30mg/L,由此可计算出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产生NH3 0.191t/a(0.0218kg/h)和H2S0.0074t/a(0.00008kg/h),渗滤液处理设备密封性较好,外泄废气较小,约为1%,即99%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风机风量1000m3/h,处理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量为NH3 0.00191t/a、H2S0.000074t/a,排放浓度为NH3 0.218mg/m3、H2S0.0084mg/m3,其余1%呈无组织排放,NH3 0.00191t/a和H2S0.000074t/a。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备在处理渗滤液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恶臭气体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量为NH3 0.00191t/a、H2S0.000074t/a,排放浓度为NH3 0.218mg/m3、H2S0.0084mg/m3,排放速率为氨2.18*10-7,硫化氢8.45*10-9其余1%呈无组织排放,NH3 0.00191t/a和H2S0.000074t/a,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车间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它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级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应加强噪声的治理工作,主要从设备选型、阻隔传播途径和受声者保护三方面入手:具体措施如下: (1)合理选择机械设备,从声源上控制噪声级别 设计中按《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应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同时也要选择有可能采取控制对策的设备,提**装精度,从源头上控制噪声产生的级别;合理安排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办公楼,厂区路口等处设置限速、禁鸣标志。运行中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以降低噪声源噪声。 (2)设置减噪隔振消声措施 对噪声的传播途径进行控制,水泵等设置在专门的隔声间内,以柔性接头代替刚性接头。电机、泵类等因振动而产生噪声的设备,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 (3)隔声墙、隔声间的设置 各噪声设备建设在封闭厂房内,企业在实际运营生产中应保证车间的密闭性,以使其能很好的发挥防尘、降噪的作用。对各种振动机械采用减振基础,对体积较大的产噪设备,****设备厂房,墙壁进行吸声处理,并建设便于观察和控制生产过程的隔声间。针对本项目的产噪特点,将水泵等布置在室内,并加设门窗,以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重视绿化 重视绿化工作也是噪声防治的一项积极措施。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可以阻滞噪声传播。本项目绿化重点是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厂区四周种植绿化带。 采取以上措施后,可保证厂界噪声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因此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1)反渗透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来自渗滤液处理装置)由支撑连通结构和相应的膜组成,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组件由其供货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产生量约为5t/a。 (2)生活垃圾: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产生生活垃圾按照原有项目处理方式就近排入本项目垃圾填埋区域。 (3)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本项目目前无其他危险废物或废活性炭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5.地下水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等效于M=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9设置防渗。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按照GB 18599要求设置防渗;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备在处理渗滤液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恶臭气体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车间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2废水 本项目****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它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级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 5.3地下水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等效于M=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9设置防渗。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按照GB 18599要求设置防渗;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5.4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其声源噪声级约达 70~90dB(A)。本项目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5.5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1)反渗透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来自渗滤液处理装置)由支撑连通结构和相应的膜组成,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组件由其供货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产生量约为5t/a。 (2)生活垃圾: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产生生活垃圾按照原有项目处理方式就近排入本项目垃圾填埋区域。 (3)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本项目目前无其他危险废物或废活性炭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 实际建设情况:5.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渗滤液处理设备在处理渗滤液的过程中会产生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恶臭气体负压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车间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可有效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5.2废水 本项目****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其它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渗滤液处理设施,渗滤液处理设施出水直接用于厂区道路洒水级绿化用水,无废水外排。 5.3地下水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本项目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三种: (1)大气污染物通过沉降或降水进入土壤,造成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等都采取了相应的处理措施,排放量很少。 (2)项目产生的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等防渗措施不到位或发生事故性排放,废水可能会下渗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本项目渗滤液处理设施、调节池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防渗要求为:等效于M=1.5m厚粘土,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参照GB 18599设置防渗。 (3)固体废物不按要求储存和处置将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等级为重点防渗,按照GB 18599要求设置防渗;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要求统一处理。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的建设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较小。5.4噪声 本工程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生产机械设备噪声,其声源噪声级约达 70~90dB(A)。本项目尽可能选择辐射噪声小、振动小的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降低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成后,运行期间环境噪声影响较小。 5.5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反渗透膜、废活性炭。 (1)反渗透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来自渗滤液处理装置)由支撑连通结构和相应的膜组成,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组件由其供货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产生量约为5t/a。 (2)生活垃圾:本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所产生生活垃圾按照原有项目处理方式就近排入本项目垃圾填埋区域。 (3)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装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废活性炭,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本项目目前无其他危险废物或废活性炭产生)。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影响很小。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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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929 | 0.0007 | 0 | 0 | 0 | 0.194 | 0.001 | / |
| 0.0075 | 0.0001 | 0 | 0 | 0 | 0.008 | 0 | / |
| 1 | 活性炭吸附装置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生产机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填埋场渗滤液、生活污水和车辆冲洗废水。渗滤液及车辆冲洗废水经调节池收集后****处理站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出水执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中表2浓度限值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要求。 | 已落实,本项目环保设施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与环评相一致,严格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反渗透膜组件:废反渗透膜组件(来自渗滤液处理装置)由支撑连通结构和相应的膜组成,建设单位根据其使用寿命,定期进行更换,更换产生的废组件由其供货单位直接回收,不暂存。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 已落实,本项目环保设施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与环评相一致,严格落实了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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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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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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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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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