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市港****服务中心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控制价:人民币肆万零捌佰元整(¥40800 元)
公示网址:https://www.****.com/xxgk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 “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信息为准)。标书代写
三、采购需求
为保证**市港****服务中心保洁人员稳定性,规范人员管理等需求,详细需求如下表,带“▲”号内容为实质性需求,不接受负偏离响应:
| 一、服务要求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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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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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名称 |
明细 |
服务内容及标准 |
| 1 |
服务内容 |
1. ****停车场周边清洁; 2. 中心1-6 楼清洁卫生; 3. 中医馆治疗床床单清洗晾晒及收纳; 4. 医疗垃圾处置及登记。 |
1. ****停车场周边清洁:****中心门前区域的卫生维护(含地面清扫、杂物清理、立面保洁等),以及停车场周边的垃圾清运、地面保洁,确保区域内无明显垃圾、污渍、积水; 2. 中心1-6 楼清洁卫生:对1-6 楼公共区域(含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电梯厅等)及办公区域进行日常清扫、拖地、垃圾清运,卫生间需定期消毒、更换卫生纸(若有配备),保持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整洁无异味; 3. 中医馆治疗床床单清洗晾晒及收纳:按照卫生规范要求,及时收集中医馆使用后的治疗床床单,进行清洗、晾晒(或烘干),确保清洗后的床单洁净、无异味、无污渍,晾干后按指定位置整齐收纳,保障床单供应充足; 4. 医疗垃圾处置及登记:严格遵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心相关规定,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密封包装,使用专用医疗垃圾袋(按要求规格)存放,按指定路线、时间转运至暂存点,并详细填写医疗垃圾处置登记台账,确保台账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 |
| 2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日 15:00-18:00 |
节假日正常提供服务,不得擅自缺勤或缩短服务时间。 |
| 3 |
工具耗材要求 |
中标方需自备清洁剂、保洁工具材料(消毒片、洗涤用料除外) |
具体包括保洁员用口罩、胶手套、洗厕精、钢丝球、圆头拖把、大排拖、扫把、垃圾铲、檀香、测刷、百洁布、毛巾、小铲刀、贴钳等,所有工具材料需符合国家环保及卫生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有毒有害产品。 |
| 4 |
人员要求及资质 |
人员数量:保洁人员1 人 |
保洁人员须具备 1 年及以上保洁工作经验(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承诺函),熟悉基本保洁操作流程及卫生规范;管理人员须具备 2 年及以上服务行业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问题处理能力。 |
| 5 |
人员服装 |
/ |
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工作期间需统一着装自备的保洁服,服装需整洁、无破损,体现专业形象。 |
| 6 |
人员稳定性 |
/ |
服务期内保洁人员需相对固定,更换保洁人员需提前 7 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及新人员资质,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
| 7 |
服务控制单价 |
/ |
1700元/月 |
| 二、商务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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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签订时间 |
成交公告之日起2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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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付使用时间 |
合同签订后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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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期限和交付(实施)地点 |
1、服务期限:24个月。 2、交付(实施地点):**市港****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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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款条件 |
1.交付使用后按月支付合同金额约定单价; 2.供应商事先须提供符合采购方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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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要求 |
中标方应为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并提供近 3 个月的保险缴纳证明;承诺承担保洁人员因工作导致的工伤、医疗等相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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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方式以及报价方式
(一)需要现场了解情况可联系我院总务科肖科长(0775-****636)。
(二)文件要求
1.报价以密封函方式,报价函封面明确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联系人;
2.报价文件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比选函、报价表、报价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则必须提供)、投标人提供《**市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投标人股东及出资信息表、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等与项目相关材料(详细内容参考附件)。材料以及密封处加盖公章。请严格按照本公告内容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标书代写
3.报送地址:**市**区建设路29号(****7号楼1楼总务科,张靖曼收,0775-****636)。
五、参加评审要求
(一)参加现场评审的供应商应携带如下材料:报价文件副本、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评审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评价标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排位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六、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 08:00起至2025年11月18日 17:30止 ,公示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供应单位的书面报价以及产品材料,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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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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