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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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项目

合同金额(元):****0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1)项目成果名称
原合同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2、除甲方另有要求以外,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交规划报告和图集,包括:(1)电子版和10份纸质的《**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2)电子版**区洪水风险图图集,主要包括淹没范围图、淹没水深图、淹没历时等。”
变更为:
“2、除甲方另有要求以外,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交规划报告和图集,包括:(1)电子版和10份纸质的《**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5-2035年)》;(2)电子版**区洪水风险图图集,主要包括淹没范围图、淹没水深图、淹没历时等。”

(2)付款方式
原补充协议第十五条 付款方式 “4、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成果,依约通过验收并完成规划印发后,于2026年度内支付乙方尾款人民币450,000.00元(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如甲方因2025年度预算资金调整,双方亦可协商提前支付;5、乙方应当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额度对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书,甲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因乙方原因或者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变更为:
“4、2025年度,甲方支付乙方第四笔进度款人民币323,450.00元(人民币叁拾贰万叁仟肆佰伍拾元整);5、乙方同意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成果,依约通过验收并完成规划印发后,于2026年度内支付乙方尾款人民币126,550.00元(人民币壹拾贰万陆仟伍佰伍拾元整),如甲方因预算资金调整,双方亦可协商提前或延后支付;6、乙方应当于甲方付款前向甲方提供额度对应的正规增值税发票和付款申请书,甲方按照财政集中支付程序办理付款手续,因乙方原因或者财政支付程序导致付款迟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乙双方于2024年7月8日签订《**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咨询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2024年12月17日签订《**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咨询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简称“原补充协议”)。现因财政预算资金调整和工作整体进度安排,经甲乙双方协商,拟再次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原合同中项目成果名称、原补充协议中付款方式。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区侨香三****基地大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2
合同公告
福田区防洪(潮)及内涝防治规划(2022-2035)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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