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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2028年二级律师库服务采购技术服务项目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编号:**** | |||||||||||||
| 一、基本情况 | |||||||||||||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招标人需要法律咨询、案件代理等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诉讼、非诉项目提供法律服务,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于2025-11-06 08:00:00 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2025-11-06 09:00:00 在 ****中心评标五室与**销售评标室共同远程 评标。 | |||||||||||||
| 二、投标及开标情况 | |||||||||||||
| 第一标段 8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8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6 家。 第二标段 8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8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7 家。 第三标段 4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4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4 家。 第四标段 8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8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6 家。 第五标段 5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5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4 家。 第六标段 5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4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4 家。 第七标段 3 家单位报名参加,购买招标文件的 3 家,实际参加投标的 3 家。 | |||||||||||||
| 三、评标情况 | |||||||||||||
|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 法,具体评标方法、标准及程序详见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 |||||||||||||
| 第一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6 家,未通过的 0 家。 第二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7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7 家,未通过的 0 家。 第三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3 家,未通过的 1 家。 第四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6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6 家,未通过的 0 家。 第五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4 家,未通过的 0 家。 第六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4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4 家,未通过的 0 家。 第七标段: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澄清补充文件规定,对 3 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评,通过的 3 家,未通过的 0 家。 | |||||||||||||
| 否决投标情况如下: | |||||||||||||
| 标段(包)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 | |||||||||||
| 3 | **** | ****事务所所有律师(含合伙人)在10人及以上(提供有效的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 |||||||||||
| 四、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 | |||||||||||||
|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8 个标段,8个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允许中标标段数量 1 ,各标段的评审顺序如下:1、2、3、4、5、6、7、8,评标委员会将各标段投标人综合得分按照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若某一投标人标段1排名前三或者标段2-标段8各标段排名第一的标段达到1 个,则推荐为先评审标段中标候选人,后续的标段参与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顺延至下一名投标人。 | |||||||||||||
| 标段(包) | 排名 | 投标人名称 | 报价 | 质量 | 服务期限 | 资格能力条件 | |||||||
| 第一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5%,法律意见书909元/份,尽职调查6909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一标段 | 2 | **市****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2000元/份,尽职调查10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一标段 | 3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2350元/份,尽职调查95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一标段 | 4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3000元/份,尽职调查15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一标段 | 5 | 泰****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8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2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标段 | 2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53%,法律意见书1999元/份,尽职调查9999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二标段 | 3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5%,法律意见书3500元/份,尽职调查15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三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51%,法律意见书1999元/份,尽职调查9999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三标段 | 2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2000元/份,尽职调查10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四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3000元/份,尽职调查15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四标段 | 2 | **市****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1000元/份,尽职调查5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四标段 | 3 | 泰****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8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五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3500元/份,尽职调查15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五标段 | 2 | 泰****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8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六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3500元/份,尽职调查7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六标段 | 2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40%,法律意见书3500元/份,尽职调查14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六标段 | 3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3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8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七标段 | 1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27%,法律意见书3000元/份,尽职调查10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第七标段 | 2 | ****事务所 | 诉讼服务以**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含税)为基础下浮20%,法律意见书4000元/份,尽职调查16000元/份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投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首次提出仅接受此方式提交的异议),并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邮件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异议文件,并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 | |||||||||||||
| 受理部门:**** | |||||||||||||
| 受理人员:张工、施工 | |||||||||||||
| 受理电话:188****5946 | |||||||||||||
| 受理邮箱:****@qq.com | |||||||||||||
| 六、公示时间 | |||||||||||||
| 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