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 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景宁 澄照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拟建站址位于**市**县澄照乡东畔村大赤路以西;拟建绕路位于澄照乡、鹤溪街道 | 国****公司****公司 | (1)澄照110****电站工程:**澄照110****电站一座,站址位于**市**县澄照乡,主变本期(本次评价)规模:2×50MVA,远期规模:3×50MVA,主变户外布置,110千伏配电装置户内GIS布置,变电站站址占地面积为4050m2。 (2)鹤溪220****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鹤溪变本期扩建2个110千伏出线间隔,110千伏主接线维持双母线接线不变。 (3)输电线路工程: 本工程**110千伏输电线路长约24.9km。其中:(1)鹤溪~澄照110千伏线路工程:**双回架空线路长2×11.5km,单回架空线路长0.1km,双回电缆线路长2×0.6km,单回电缆线路长0.1km;(2)移位改造110千伏鹤溪~白鹤单回架空线路工程:**单回架空线路长0.5km。 其中鹤溪~澄照110千伏线路工程中**的双回电缆线路长2×0.6km****政府出资建设,本工程仅涉及电气敷设,本期仅评价其电气敷设施工及运行期电磁辐射影响。工程总投资99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8.1万元,占比1.49%。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严格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 (2)变电站施工时可先建围墙,必要时安装移动式临时声屏障,以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 (3)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保证在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减小运行噪声值。 (4)优化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禁止鸣笛,降低交通噪声。 (5)闲置不用的设备应立即关闭,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夜晚进出工地的车辆,安排专人负责指挥,严禁车辆鸣号。 (6)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即符合昼间70dB(A)、夜间55dB(A)要求。 (7)混凝土搅拌及养护产生的废水、泥浆水等汇集到沉淀池中,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可重复用于工程养护和机具清洗,使废水得到综合利用,不能回用的多余上清液可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 (8)变电站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经防渗处理过的临时简易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应定期清运至****处理厂。间隔扩建施工人员产生****电站内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对环境无影响。 (9)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3~4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10)施工结束后,应尽早对场区内的裸露地面进行植被恢复,减少扬尘的产生量和预防水土流失。 (11)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 (12)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现有架空线路的拆除、原有铁塔的拆除产生一定的金属构件、线材等建筑材料由电力部门统一回收处理,混凝土碎料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回收或者运至固定地点填埋。 (13)电缆管沟及塔基建设过程中加强对绿化植被的防护措施,竣工后应及时采取恢复措施。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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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