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建 设 地 点 | 建 设 单 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景宁畲 族自治 县** 烟花爆竹专营 有限公 司烟花 爆竹仓 库项目 | **省**市**县**街道**州村 | **县******公司 | **仓库地址位于**市**县**街道**州村地块C。项目占地面积3457㎡,总建筑面积1170㎡,计划建设1栋成品仓库、1个值班室、1个消防泵房、1个消防水池、1个危废仓库,总建筑面积1170㎡,其中一号仓库建筑面积为917.48㎡(用于存储烟花爆竹)。项目建成后,储存定级为1.3G、1.4G、1.4S的烟花爆竹成品,危险等级均为1.3。本项目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百货、日用品销售,并非景**烟花爆竹罚没仓库。工程总投资91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占比0.877%。 | / | 保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本项目采用控制车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山林阻隔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定期抽运至景宁畲****处理厂,本项目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270m3的消防水池,设置一个有效容积大于270m3的事故应急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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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