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浙江-丽水-景宁畲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2025年8月1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8-13 09:45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

与情况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

景宁畲

族自治

县**

烟花爆竹专营

有限公

司烟花

爆竹仓

库项目

**省**市**县**街道**州村

**县******公司

**仓库地址位于**市**县**街道**州村地块C。项目占地面积3457㎡,总建筑面积1170㎡,计划建设1栋成品仓库、1个值班室、1个消防泵房、1个消防水池、1个危废仓库,总建筑面积1170㎡,其中一号仓库建筑面积为917.48㎡(用于存储烟花爆竹)。项目建成后,储存定级为1.3G、1.4G、1.4S的烟花爆竹成品,危险等级均为1.3。本项目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百货、日用品销售,并非景**烟花爆竹罚没仓库。工程总投资912.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万元,占比0.877%。

/

保证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用控制车速、禁止鸣笛、距离衰减、山林阻隔等方式降低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废水仅有生活污水,委托第三方定期抽运至景宁畲****处理厂,本项目设置一个有效容积为270m3的消防水池,设置一个有效容积大于270m3的事故应急池。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8-****727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反映对本公示建设项目的意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