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文件编号: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以及《**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现将********公司海水淡化(交替中水回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意见。
一、项目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公司海水淡化(交替中水回用)项目
建设地点:海淡厂位于**省无****开发区****公司预留用地内。取水泵站位于三岳化工现有厂区内
项目概况:新增总占地面积为37846.23平方米(折合56.76亩)的海淡厂1座,主要建设进水集水池、预处理加药间及滤池反冲洗废水池、高效沉淀池、预处理间(气浮、V型滤池间)、膜处理间、产品水池及泵房、滤池反冲洗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储池及污水收集池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取水泵站位于三岳化工现有厂区内,用地约2.64亩。项目总投资55892.20万元,80%申请银行贷款,20%由****自筹解决。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国家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事业单位。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4、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
六、公示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政府驻地、大济路以东
评估单位:******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峰 联系电话:138****0016
评估单位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185****3508
邮箱:****@163.com
邮编:251900
公示日期: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