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拟于近期开展**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证件和驾驶证件等产品制作和服务企业选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牌证制作项目
(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及固封装置、临时号牌;
(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及驾驶证(含证夹、证卡、塑封套)、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
(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车档案袋、驾驶证档案袋。
二、选定程序
(一)资料提交。农业机械牌证制作企业自愿参与,密封后提供以下资料各一份:
1、企业简介材料;
2、企业营业执照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牌证物资式样和报价单(牌证制作价格包含税价和寄运费);
4、牌证制作资格证或许可证复印件;
5、售后服务承诺书。
以上资料请于2025年11月20日前现场送达或寄送至贵****总站(接受现场送达)。
(二)企业选定。****承担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处室、单位****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参与企业的资料集中拆封,进行逐项审议,综合评定。
(二)合同签订。选定企业后,****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向被选中的企业发出书面通知,并由贵****总站和选定企业签订合同。
三、有关要求与说明
(一)牌证规格。各企业制作的牌证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农业行业标准《拖拉机号牌》(NY 345.1-2005)、《联合收割机号牌》(NY 345.2-2005)、《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NY/T 3212-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NY/T 3215-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NY/T 346-2018)、《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NY/T 347-2018)、农业部农机发〔2018〕2号文件等标准要求。
(二)牌证订制。贵****总站统一向牌证制作企业发送订单。牌证制作企业寄运牌证物资到指定地址。
(四)资金结算。牌证制作费用由贵****总站与制作企业计件结算,即每制作一批牌证物资,结算一次制作费用。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省**市**区**西路242号贵****总站****农机局大楼2楼)。邮编:550003。
联系人:李彦臻,联系电话:0851-****8043。电子邮箱:****@126.com。
贵****总站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