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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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经研究决定,我局对寺山、**、七洞、****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项目以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寺山、**、七洞、****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项目。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拟对寺山、**、七洞、****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购买智能审讯主机、拾音器、监控专用硬盘、硬盘录像机等设备,要求必须能接入网上督察系统,涉及经费420942.00元。

2.项目预算: 小写 ¥ 420942.00元;大写:肆拾贰万零玖佰肆拾贰元。

3.供应商报价要求:提供企业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报价表,密封并加盖公章直接送达或******局,我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询价讨论后最终确认采购单位。

4.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接受转包、分包。

6.报价时间:2025年11月17日前。

7.报价地点:**市**区盛安路617号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522)。

三、采购方式

公告询价(一次性供货)。

四、技术服务要求

1.保修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保修期不得少于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并提供终身维护。

2.必须提供原装正品的、全新的、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的产品,供应商供货时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与授权书。产品不合格,不予验收,由此造成采购方经济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保修期内上门维修、更换零配件,并提供软件终身升级维护服务,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保修期外只收材料成本费。

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设有服务电话,由原厂认证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收到问题2小时内响应;及时回答提出的问题,排除用户的软、硬件故障等。

5.在接到用户的维修电话后30分钟内作出响应,一个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处理故障问题。

6.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对采购方相关人员进行免费现场培训,保证使用人员正常操作设备的各种功能。所有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供货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厂家的代理授权书。

2.供货商需提供产品合格证。

3.供货商所有维保技术人员必须签有保密协议。

六、其他要求

1.投送材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且封面需写清楚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报价表填写清楚,无错漏修改,表头加盖单位公章;

3.不按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不参与竞价。

附件1:****寺山、**、七洞、****派出所办案区改造设备采购公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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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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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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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信息化改造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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