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22年3月21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决定的公告

审批
河南-信阳-淮滨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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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3月21日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情况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2-03-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3月21日我局做出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电话:0376-****616

通讯地址:**县淮河大道1330号(邮编464400)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决定

1

**县****公司**年产1100万米纺织坯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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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3-21

**县****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由******公司编制完成的《**县****公司**年产 1100 万米纺织坯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位于**市**县产业聚集区浙商纺织产业园 14 号车间,项目总投资 2280 万元,环保投资1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厂房面积4400平方米;**项目包括240台190 型平机;2台打卷机。建设规模为年产 1100 万米纺织坯布。工艺流程:原料 牵经 织布 检 验打卷 成品 入库。项目包含织布区,打卷区,原料区、成品区、办公生活区及配套设施。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环保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应加强项目施工及营运期的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将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二)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喷织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园区配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分类收集。一般固废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定期外售,设一般固废暂存间一座(20m2);废润滑油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设危废暂存间一座(5m2)。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五)做好厂区绿化,营造厂区优美环境。

四、项目建成后,要抓紧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察大队负责。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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