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2:
| ****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天府新区**街道湖畔路东段733号附OL-02-****02038号 | 218,735.00元 | 99.70 |
合同包2(一站式检查预约系统):
货物类(****)
| A****0303 | A****0303 应用软件 | 一站式检查预约系统 | 诺格宇 | 一站式检查预约系统 | 1(项) | 218,735.00 |
赵仙知、倪嘉(采购人代表)、宋靖、周毅、游磊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各采购包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5%收取进行计算,费率标准为: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不足6000元,按6000元定额收取,若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取消中标资格或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的,中标人支付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2: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资金来源、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510********200009578;预算品目:A****0303 应用软件;预算金额:采购包1:28.00万元、、采购包2:29.80万元、采购包3:19.70万元;最高限价:采购包1:28.00万元、、采购包2:29.80万元、采购包3:19.70万元;
二、付款进度安排:采购包1: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系统全部实施完毕稳定试运行1个月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2: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2、系统全部实施完毕稳定试运行1个月并验收通过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采购包3: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2、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3、维护期满后,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三、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地址:**市**区海科大厦。邮编:611130。
名称:****
地址:**市**区东大街156号
联系方式:028-****2839(转)
名称:****
地址:成****园区海滨广场7号楼702室
联系方式:028-****8660
项目联系人:何丽
电话:028-****8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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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