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川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审批
江苏-南通-崇川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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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2

通开拟征告〔2025〕5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因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小海街道营房头村三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征收土地预公告期限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6日。

四、工作安排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政府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位置、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名或盖章。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人:俞建东;电话:051****89908。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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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通开拟征告〔2025〕53号)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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