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蕉发改投审〔2025〕167号
关于**县石窟河新铺大桥国考断面上游(逢甲大道以北)重点流域水质保护工程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石窟河新铺大桥国考断面上游(逢甲大道以北)重点流域水质保护工程项目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县石窟河新铺大桥国考断面上游(逢甲大道以北)重点流域水质保护工程项目概算书》。
二、项目编码:****
三、建设地点:**县**镇陂角村及金星村。
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铺设污水主管11095m,支管、入户管10953m,**检查井597座、入户井500座、隔渣井500座,及道路破除、恢复。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
(一)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2969.96万元,其中**工程2582.38万元、勘察28.86万元、设计90.23万元、监理56.01万元、其他212.48万元。
(二)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统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和入库管理事项: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须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并按项目入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
七、项目调整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调整文件。
八、项目其他事项:建设单位要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生产,采用绿色节能设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此复。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县领导裕君、永岭、剑平、光庆同志,县财政局、****建设局、自然**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