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年新增25000吨复合墙板技改项目

审批
浙江-嘉兴-海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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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894720D周建明
王陈光**省**市**市
**省**市**市黄湾镇**新区仙侠路117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新增25000吨复合墙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C2922-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省**市**市 **省**市**市黄湾镇**新区仙侠路117号
经度:120.80338 纬度: 30.31802****环境局
2024-09-26
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改202********0061913********894720D001R
2020-08-075000
222****
913********894720D****
913********894720D******公司
****0114MA2KL9Q2X32025-02-27
2025-02-282025-12-01
2025-09-152025-11-07
https://www.****.com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项目扩建项目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企业利用现有空余厂房,购置混料机、螺杆挤出机、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塑木专用混料机组等国产设备,形成年新增25000吨复合墙板的生产能力。此外,由于原配置的卧式混合机组、造粒机老化,塑木复合材料产能下降,因此,本项目新配置的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塑木专用混料机组等用于现已审批的年产23500吨塑木复合材料生产。企业利用现有空余厂房,购置混料机、螺杆挤出机、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塑木专用混料机组等国产设备,形成年新增18184吨复合墙板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新配置的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塑木专用混料机组等用于现已审批的“年产23500吨塑木复合材料”生产,现实际形成年产21196吨塑木复合材料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目前为先行验收,产能约年产18184吨复合墙板、21196吨塑木复合材料。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复合墙板工艺流程: ①入仓、计量:本项目配置料仓并配套全封闭自动计量系统,粉料进场后全程由密闭管道输送。本项目原辅料在生产线上转移均采用管道输送,粉状原辅料为吨袋包装,由汽车运输到厂,外购吨包分别运送至对应的料仓投料口上方,直接与料仓投料口对接密闭入仓,投料时打开吨包底部的出料口,要求投料完成且无粉尘逸散时再移开吨包,同时封闭料仓口,使用时通过全封闭自动计量系统精准计量,计量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混料机。②混料搅拌:粉状原辅料经自动称量并由管道输送至混料机内,搅拌均匀后经管道输送至螺杆挤出机,粉料运输、混料过程均密闭,基本无粉尘产生。③挤出、压花、冷却:混合后的原辅料经管道输送至螺杆挤出机上端料罐内,加热熔融装置需要加料时,料罐下端的阀门开启,料罐内的原辅料经重力作用进入加热熔融装置,进入螺杆挤出机的原辅料在加热装置内加热至160℃,经挤出装置挤出成型,挤出的同时经压花机压花,并冷却水直接冷却成型,冷却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中沉淀的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此过程产生少量挤出废气。④覆膜:根据生产需求,本项目使用在线包覆机、平贴机对产品进行覆膜处理,采用覆膜胶使外购的PVC彩膜覆盖于复合墙板上,采用电加热。⑤切板、开槽、检验入库:本项目配置开槽机,产品经切边、开槽、检验合格后包装运入仓库。⑥破碎、磨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次品收集后进入破碎机破碎,破碎后经管道送入磨粉机磨粉,将粉末进一步磨细后,再送至回料料仓回收利用。 2、塑木复合材料工艺流程: ①投料:木粉、滑石粉等粉状原辅料由外购吨包分别运送至对应的料仓投料口,投料时打开吨包底部的出料口,投料口自带管道连接料仓,负压吸入物料进入料仓,要求粉尘基本在料仓内沉降后再移开吨包,同时封闭料仓口。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投料粉尘。②混合造粒:本项目新配置造粒机自动化系统,自动化计量出料,按比例配料出料,由管道密闭输送至新配制的塑木专用混料机组,原料在机器内被混合均匀后经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等设施进行造粒,造粒温度约在150℃,电加热。造粒过程产生少量造粒废气。③PE塑木型材挤出生产线、压花:造粒机将制成粒子状的原料送入挤出生产线(挤出温度约为 150℃,电加热),挤出即进行压花,此过程产生挤出及压花废气。④模具、冷却定型:板材经冷却水直接冷却成型,冷却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中沉淀的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⑤表面处理:对于已经冷却定型好的塑木复合材料进行打磨、砂光处理,此过程产生少量粉尘。⑥定长截断:将冷却后的板材定长切割。⑦破碎:检验不合格的塑木复合材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1、复合墙板工艺流程: ①入仓、计量:本项目配置料仓并配套全封闭自动计量系统,粉料进场后全程由密闭管道输送。本项目原辅料在生产线上转移均采用管道输送,粉状原辅料为吨袋包装,由汽车运输到厂,外购吨包分别运送至对应的料仓投料口上方,直接与料仓投料口对接密闭入仓,投料时打开吨包底部的出料口,要求投料完成且无粉尘逸散时再移开吨包,同时封闭料仓口,使用时通过全封闭自动计量系统精准计量,计量后由密闭管道输送至混料机。②混料搅拌:粉状原辅料经自动称量并由管道输送至混料机内,搅拌均匀后经管道输送至螺杆挤出机,粉料运输、混料过程均密闭,基本无粉尘产生。③挤出、压花、冷却:混合后的原辅料经管道输送至螺杆挤出机上端料罐内,加热熔融装置需要加料时,料罐下端的阀门开启,料罐内的原辅料经重力作用进入加热熔融装置,进入螺杆挤出机的原辅料在加热装置内加热至160℃,经挤出装置挤出成型,挤出的同时经压花机压花,并冷却水直接冷却成型,冷却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中沉淀的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此过程产生少量挤出废气。④覆膜:根据生产需求,本项目使用在线包覆机、平贴机对产品进行覆膜处理,采用覆膜胶使外购的PVC彩膜覆盖于复合墙板上,采用电加热。⑤切板、开槽、检验入库:本项目配置开槽机,产品经切边、开槽、检验合格后包装运入仓库。⑥破碎、磨粉: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次品收集后进入破碎机破碎,破碎后经管道送入磨粉机磨粉,将粉末进一步磨细后,再送至回料料仓回收利用。 2、塑木复合材料工艺流程: ①投料:木粉、滑石粉等粉状原辅料由外购吨包分别运送至对应的料仓投料口,投料时打开吨包底部的出料口,投料口自带管道连接料仓,负压吸入物料进入料仓,要求粉尘基本在料仓内沉降后再移开吨包,同时封闭料仓口。此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投料粉尘。②混合造粒:本项目新配置造粒机自动化系统,自动化计量出料,按比例配料出料,由管道密闭输送至新配制的塑木专用混料机组,原料在机器内被混合均匀后经塑木专用造粒机生产线等设施进行造粒,造粒温度约在150℃,电加热。造粒过程产生少量造粒废气。③PE塑木型材挤出生产线、压花:造粒机将制成粒子状的原料送入挤出生产线(挤出温度约为 150℃,电加热),挤出即进行压花,此过程产生挤出及压花废气。④模具、冷却定型:板材经冷却水直接冷却成型,冷却过程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中沉淀的残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⑤表面处理:对于已经冷却定型好的塑木复合材料进行打磨、砂光处理,此过程产生少量粉尘。⑥定长截断:将冷却后的板材定长切割。⑦破碎:检验不合格的塑木复合材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木复合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料仓粉尘、造粒废气、挤出及压花废气、表面处理粉尘,复合墙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投料粉尘、料仓粉尘、分切开槽粉尘、挤出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磨粉粉尘,职工生活产生的食堂油烟。 (1)塑木复合材料项目:①投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②造粒废气: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③挤出及压花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5、DA006)。④表面处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11)。⑤料仓、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复合墙板项目:①投料、分切开槽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9)。②挤出、覆膜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10)。③磨粉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④料仓、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DA008)。 2、废水:本项目排放喷淋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50%回用于废气处理,50%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纳管废****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①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②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降低车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④对废气处理装置风机加装隔声罩、减振装置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1、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塑木复合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料仓粉尘、造粒废气、挤出及压花废气、表面处理粉尘,复合墙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投料粉尘、料仓粉尘、分切开槽粉尘、挤出废气、覆膜废气、破碎粉尘、磨粉粉尘,职工生活产生的食堂油烟。 (1)塑木复合材料项目:①投料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30m高排气筒(DA001)。②造粒废气: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除湿脱水器+28m高排气筒(DA002、DA003、DA004)。③挤出及压花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9m高排气筒(DA005);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8m高排气筒(DA006)。④表面处理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30m高排气筒(DA011)。⑤料仓、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2)复合墙板项目:①投料、分切开槽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28m高排气筒(DA009)。②挤出、覆膜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6m高排气筒(DA010)。③磨粉粉尘: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④料仓、破碎粉尘: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3)食堂油烟: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DA008)。 2、废水:本项目仅排放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纳管废****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①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以免设备故障产生较大噪声;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噪声,合理安排生产。②在车间安装隔声门窗,降低车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③对长时间在车间工作的员工配备噪声防护手段,如佩戴耳塞。④对废气处理装置风机加装减振装置等降噪措施。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对照环评内容,本项目根据实际生产情况需求进行调整:①本项目环评要求塑木复合材料造粒废气分别经三套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于三个不低于25m排气筒DA002、DA003、DA004高排;实际仅将三套末端的活性炭吸附处理调整为除湿脱水处理,废气可达标排放且不会新增污染因子及排放量,引入除湿脱水处理环节可有效解决原工艺后续的活性炭吸附因废气湿度较大,容易出现吸附效率下降、活性炭使用寿命缩短等问题,同时避免水汽凝结可能导致设备腐蚀、堵塞管道等维护难题,确保整套废气处理系统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②本项目环评要求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50%回用于废气处理;实际喷淋废水经混凝沉淀+ A/O 一体机处理,以更换10次为1个周期(即30天1个周期),企业年生300天,每第10次更换时需进行清槽处理,清槽时将旋流塔储水槽上部95%的废水引入混凝沉淀+A/O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旋流塔,旋流塔储水槽下部约5%的槽脚废液(含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液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变动后可节约水**,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1071 0.3029 0 0 0.107 0.107
0 0.043 0.121 0 0.121 0.043 -0.078
0 0.002 0.006 0 0.006 0.002 -0.00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3.142 10.988 10.988 0 -7.846 -7.846 /
0 1.738 3.783 3.783 0 -2.045 -2.045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隔油池、化粪池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总磷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限值的要求。
2 混凝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混凝沉淀+A/O装置。喷淋废水采用混凝沉淀+A/O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旋流塔,喷淋废水3天更换1次,以更换10次为1个周期(即30天1个周期),企业年生300天,每第10次更换时(约运行30天时)需进行清槽处理,清槽时将旋流塔储水槽上部95%的废水引入混凝沉淀+A/O装置处理,处理后会用于旋流塔,旋流塔储水槽下部约5%的槽脚废液(含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液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1 隔油池、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隔油池、化粪池 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的要求,氨氮、总磷检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中限值的要求。
2 混凝沉淀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入网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 混凝沉淀+A/O装置。喷淋废水采用混凝沉淀+A/O装置处理,处理后回用于旋流塔,喷淋废水3天更换1次,以更换10次为1个周期(即30天1个周期),企业年生300天,每第10次更换时(约运行30天时)需进行清槽处理,清槽时将旋流塔储水槽上部95%的废水引入混凝沉淀+A/O装置处理,处理后会用于旋流塔,旋流塔储水槽下部约5%的槽脚废液(含废渣)作为危险废物处理),废液暂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30m高排气筒(DA001) 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2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2)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除湿脱水器+28m高排气筒(DA002)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3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3)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除湿脱水器+28m高排气筒(DA003)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4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4)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设备自带管道+旋风分离器+湿式沉降室+旋流塔+静电烟尘净化器+除湿脱水器+28m高排气筒(DA004)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5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9m高排气筒(DA005)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
6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6)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8m高排气筒(DA006)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
7 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DA008)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 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排气筒(DA008) 未监测
8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9)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28m高排气筒(DA009) 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9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10)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设施+26m高排气筒(DA010) 废气出口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HCl、氯乙烯排放浓度检测值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相关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要求。
10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11)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30m高排气筒(DA011) 废气出口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相关要求
11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 集气罩+布袋除尘装置+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检测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固废仓库、危废仓库、食堂、宿舍、化粪池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依托现有固废仓库、危废仓库、食堂、宿舍、化粪池等,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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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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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施后,全厂VOC排放未超出企业现有总量指标5.259t/a、COD排放未超出企业现有总量指标0.790t/a(折算后为0.632t/a)、NH3-N排放未超出企业现有总量指标0.079t/a(折算后为0.045t/a),因此,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实施后,全厂VOC、COD、、NH3-N排放未超出企业现有总量指标,无需进行区域替代削减。符合环评中总量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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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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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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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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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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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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