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航空服务部(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对2025****服务部****公司)智能餐具及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2025****服务部****公司)智能餐具及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采购项目(第三次采购)。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本项目总预算为:94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包一:智能餐具,含税预算金额65.6万元,选取1****酒店****餐厅提供智能餐具供应;包二: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含税预算金额28.4万元,选取1****酒店****餐厅提供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服务。两个包允许兼投兼中,但响应文件须单独制作、提交。
1.5.1 包一:智能餐具,含税预算金额65.6万元。
| 序号 |
采购内容 |
参考样式 |
参考尺寸(cm) |
参考 颜色 |
单位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参考克重(g) |
备注 |
| 1 |
小腰盘 |
长19.0*宽11.2*高3.0 |
外深黄内白 |
个 |
8.6 |
128 |
1号盘 |
|
| 2 |
四方角盘 |
长19.4*宽12*高2.8 |
外深黄内白 |
个 |
10.5 |
159 |
2号盘 |
|
| 3 |
翘脚盘 |
长12.7*宽12.7*高3.5 |
外深黄内白 |
个 |
7.8 |
118 |
3号盘 |
|
| 4 |
10寸深盘 |
直径25.3*高3.3 |
纯白色 |
个 |
25.2 |
380 |
4号盘 |
|
| 5 |
面碗 |
直径17.1*高7.6 |
外深黄内白 |
个 |
18.9 |
287 |
1号碗 |
|
| 6 |
单耳碗 |
直径12.3*高点5.8*低点4.7 |
外深黄内白 |
个 |
8.4 |
125 |
2号碗 |
|
| 7 |
4.8寸 直碗 |
直径12.1*高5.81 |
外深黄内白 |
个 |
9.5 |
142 |
3号碗 |
|
| 8 |
8寸碗 |
直径20.5*高4.5 |
纯白色 |
个 |
18.00 |
271 |
4号碗 |
|
| 9 |
芯片喇叭碗 |
直径24.5*高8.0 |
纯白色 |
个 |
35.8 |
530 |
5号碗 |
|
| 10 |
6寸 螺纹碗 |
直径15.5*高5.8 |
纯白色 |
个 |
14.20 |
212 |
6号碗 |
|
| 11 |
水杯 |
直径7.3*高10 |
纯白色 |
个 |
7.90 |
120 |
||
| 12 |
5.7寸圆盅(1号) |
外直径14.6*内直径12.8*高5.1 |
纯白色 |
个 |
9.20 |
138 |
1号汤盅 |
|
| 13 |
5.7寸圆盅盖 (1号) |
直径12.1*高3.2 |
纯白色 |
个 |
4.10 |
60 |
||
| 14 |
汤盅及内胆(2号) |
汤盅:直径10.8*高9.0 |
纯白色 |
个 |
15.10 |
229 |
2号汤盅 |
|
| 内胆:直径9.8*高5.3 |
/ |
个 |
||||||
| 15 |
汤盅盖 (2号) |
直径10.0*高3.8 |
纯白色 |
个 |
2.60 |
40 |
||
| 16 |
汤盅及内胆(3号) |
汤盅:直径11*高11.2 |
纯白色 |
个 |
19.5 |
290 |
3号汤盅 |
|
| 内胆:直径10.4*高7.3 |
/ |
个 |
||||||
| 17 |
汤盅盖 (3号) |
直径10.0*高3.3 |
纯白色 |
个 |
3.8 |
50 |
||
| 18 |
托盘(防滑设计) |
长42.5*宽29.5*高2.8 |
/ |
个 |
12 |
/ |
具备防滑设计 |
|
| ★1.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智能餐具植入芯片设置为不锁定,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对****餐厅实现随时调拨及调整。 2. 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供应商必须进行实质性响应,须提供响应函,若供应商存在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
||||||||
1.5.2 包二: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含税预算金额28.4万元。
1.5.2.1餐厅维保内容及限价
| 序号 |
餐厅 |
标准 |
含税单价 限价 |
备注 |
| 1 |
北区餐厅 |
合同协议期内,****餐厅维保费用,非采购人人为损坏硬件,供应商均按以换代修的方式进行处理,不收取人员上门服务、设备检测、零件更换、零件维修及设备调试等其他费用。 |
2500元/月 |
|
| 2 |
****餐厅 |
3500元/月 |
||
| 3 |
****餐厅 |
餐厅维保费用=上门服务费+维修配件费;上门服务费:计次服务,按上门次数计算上门服务费用(包含交通费、差旅住宿费、维修检测、设备拆卸与安装等其他费用);维修配件费:如需更换零配件,维修配件费用单独计算(包含零配件物流运输、零件维修、零件更换及调试等费用)。 |
1000元/次 |
每次维修或故障处理均需出具设备故障处理意见书,列明故障原因、维修处理方案及注意事项等,由采购人及供应商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采购人留底。如同一设备维修完成后三个月内发生同一故障,供应商应免费维修至设备可正常使用为止。 |
1.5.2.2智能结算台及备餐台常用配件及限价
| 序号 |
项目 |
配置参数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单位 |
| 1 |
PC主机 |
★处理器:CPU核心≧4核,主频≧2GHz;(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3600 |
台 |
| 2 |
结算台内嵌屏(12.1寸) |
屏幕类型:LED屏,非触摸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200 |
块 |
| 3 |
结算台操作屏(15寸) |
★屏幕类型:LED屏,可触摸(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800 |
台 |
| 4 |
扫码器 |
二维码标准:符合国际、国内通用二维码标准,如QR Code, Data Matrix, PDF417,汉信码等符合国际; |
1000 |
个 |
| 5 |
读卡器 |
▲读写距离:不低于100mm(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600 |
个 |
| 6 |
工程拓展PDU电源分配 |
2500W 10A |
120 |
个 |
| 7 |
集成式出品终端 |
▲标签读取距离:不低于4cm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1320 |
个 |
| 8 |
无感出品终端 |
▲标签读取距离:不低于6cm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请提供出厂证明或产品介绍彩页或第三方权威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
2400 |
个 |
| 9 |
营养价签屏 |
屏幕类型:IPS屏 |
420 |
块 |
| 10 |
串口服务器 |
RJ45,10/100Mbps,交叉直连自适应,2路串口 |
660 |
个 |
| 11 |
营养价签电源配件 |
输入交流电压:100~240V |
140 |
个 |
| 备注: ★1.供应商须确保维修提供的配件****信息中心等相关部门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统信、**及其它Linux等国产系统)兼容对接,南航员工通过结算台设备能够使用实体员工卡、二维码直接扣取南航员工一卡通账户余额进行支付结账;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须联系采购人进行兼容对接,如不能兼容将视为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2.标有“★”的条款均为必须完全满足的重要配置参数,供应商必须进行实质性响应,须提供响应函,若供应商存在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标有“▲”的条款均为较重要配置参数,为评审评分重要内容,供应商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扣分。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包一、包二均适用)报价方式采用折扣报价。折扣报价的有效报价范围:0%≤折扣报价≤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报价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报价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报价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包一、包二)各报一个折扣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应当适用于对应包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或服务。例如,折扣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含税单价限价×97.5%,折后的价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供应商应报含税包干价,即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货款、人工费、辅材、运输、装卸、旧设备拆除、新设备安装调试、保险费用等)和完成交付后的所有一切费用,如培训,售后,检修保养,质保期内维修需要的所有零配件等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服务、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 1 |
包一: 智能餐具 |
1.大厦餐厅:**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5楼、6楼 2.**餐厅:**市**区机场路航**街166栋 3.培训餐厅:**市**区机场路飞云东街278****中心****招待所2楼 4.南区餐厅:**市**区新机场南工作区空港5****酒店****餐厅 5.空勤餐厅:**市**区人和镇**国际机****酒店3号楼 6.机务餐厅:**市新**机场北工作区机务大楼一、二楼 7.北区餐厅:**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 8.****餐厅:**市**区山前大道103号南航****基地 |
2年 |
| 2 |
包二: 智能餐盘系统设备维保 |
1.北区餐厅:**市新**机场北主干道东侧 2.****餐厅:**市**区山前大道103号南航****基地 3.****餐厅:**市新**机场北出****园区内 |
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包一生效日期(2026年2月20日-2028年2月19日),包二生效日期(2026年6月1日-2028年5月31日)。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 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公司的授权。(注意:****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公司****公司)、****公司)下设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标书代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仅适用于包一:智能餐具)供应商为本次****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代理商,若为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若为代理商,****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若多家代****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的唯一授权,唯一授权代理商均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注意:****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的证明材料,要求能够充分证明其具有合法生产权利及生产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数量型号及任一生产设备对应的购买发票,生产场地照片等;****制造厂家/品牌服务商满足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及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授权书。)
2.9 供应商应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4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n)的完整检验截图。)标书代写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第三次询比文件须在第三次询比项目中下载,已缴纳询比保证金且未退还的无需重复缴纳。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n/cms/nfhk/webfile/bzzx/czzn/****0226/96540.html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0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询比程序终止说明采购计划有预案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第二次公告后如出现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的情况,则本项目的询比采购程序终止。并由评委会在评审现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这两家或一家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结论。
6、联系方式5.1 采购人:****航空服务部
地址:**市**区新**国际机场南****酒店4楼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江小姐,020-****8865
5.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20-****8940
6.3 技术支持客服热线:020-****8881,020-****2152,020-****1709
7、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7.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7.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进入中国南方航空文件澄清异议区域,将异议函上传系统(纸质异议函原件须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异议将不予处理,异议有效期时限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市机场路272号南航贸易大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20-****8940
7.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管理部合规监督室
联系地址:**市**区齐心路68号南航大厦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20-****5012
7.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